本報訊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國家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首次將有關紡織品安全性的生態環保要求納入國家強制性標準。
業內人士指出,在新標準的貫徹實施中,企業應主動加強對新技術、新工藝、新標準的學習和研究;積極開發各種綠色原料,在生產過程中選用綠色染料和先進的后整理工藝,大力發展生態紡織。外貿單位在簽訂購銷合同時,一定要標明有關環保安全要求,例如符合
GB18901-2003《國家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一等品要求的條款。對供貨方,應要求其出具原、輔料的檢測報告,商業部門對進商場銷售的面料、服裝,應要求經銷商提供檢測機構對安全環保項目檢測的合格證書方可進場銷售。
紡織服裝在穿著或使用過程中影響人類安全健康主要有4個方面:一是織物上的游離甲醛會引起頭痛,軟弱無力,體溫變化,感覺障礙,排汗不規則,脈搏加快,皮炎皮膚過敏等癥狀。二是偶氮染料在印染合成過程中所剩余的某些芳香胺中間體,對人體具有致癌作用。三是紡織品中可能殘留的重金屬有汞、鎳、鉻、鉛、砷等。這些重金屬主要來源于印染加工過程中的染料、催化劑及服裝的扣子、拉鏈等附件。服裝中如重金屬含量過高,不僅會減弱人的免疫功能,誘發癌癥,還會引起慢性中毒,傷害人的中樞神經。四是用于棉纖維和羊毛儲運的一種防腐劑,又可用于印花漿增稠劑,其毒性可致癌,使用五氯苯酚的紡織品漂洗排出的廢水會污染環境。
作者:木 子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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