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31年之后,劉淑蘭的母親、86歲的張老太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人身傷害賠償訴訟,要求北京動物園給付各種賠償44萬余元。
1973年6月4日下午4時許,17歲的實習生劉淑蘭在北京動物園河馬館清掃獸舍時,被突然上岸的河馬咬成重傷。劉淑蘭被送到醫院,后不治而亡。
劉淑蘭不幸被河馬咬傷致死后,北京動物園認定其因工死亡,承擔了劉淑蘭的醫藥費、喪葬費,并給予家屬誤工費、補償費等,并在劉淑蘭家屬的要求下,為其安置了住房,調動了工作。
31年后的今天,生活窘迫的張老太向法院起訴,要求北京動物園兌現承諾,賠償損失。法院認為,動物園的補償數額基本符合當年的工傷死亡補償標準,并妥善安置了其家屬的工作和住房問題。現劉淑蘭的母親要求依照現行法律對劉淑蘭之死進行人身損害賠償,已超過了訴訟時效,因此判決其敗訴。考慮到劉家目前生活困難,法院決定對9157元訴訟費予以免除。
作者:孫丹玲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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