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振華醉酒撞車索賠案判決 想要26萬倒賠三千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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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7日 21:11 北京晚報 | |||||||||
本報中午消息(記者楊昌平)牛振華家屬向大貨車車主索賠26萬元一案出現戲劇性結果。今天上午10時40分,海淀法院在一審判決中將牛振華所負事故責任比例認定為90%,按照這一比例,法院最終判定的雙方賠償數額為:大貨車車主劉世龍賠償牛振華家屬41190余元,而牛振華家屬則須賠償劉世龍44700余元。這意味著,牛振華家屬反過來要賠給劉世龍三千余元。車禍發生后,海淀交通支隊出具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牛振華負主要責任,大貨司機閆國林負次要責任。”牛振華家屬對此沒有異議,并據此認定按四六開提出賠償請求
新的《交通安全法》把《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一項證據使用,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而海淀法院認為,牛振華醉酒駕車,超速行駛,其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預見到醉酒超速駕車可能會危害公共安全,但其卻放任結果的發生,仍然駕車上路,以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毀人亡的嚴重后果。對此,牛振華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而閆國林作為駕駛員,應當遵守交通法規,按照規定上路行駛。但其未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在禁行時間內超載行駛,對事故的發生存有過失,應當承擔次要責任。從雙方的主觀上的過錯程度看,牛振華的過錯程度明顯高于閆國林。因此,法院確定牛振華對此次事故所造成的損害結果,應當承擔90%的民事賠償責任,大貨車車主劉世龍承擔10%的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這一賠償比例,劉世龍被判賠償牛振華家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車輛損失費、拖車費及停車費等費用共計41190余元。牛振華家屬被判賠償劉世龍汽車修理費、停車及清場費、檢測費90元、代查勘費、營運損失費、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共計44700余元。宣判后,原告代理人表示要和牛振華家屬商量后再決定是否上訴。而劉世龍的父親則表示這一判決比較公正,在他的預期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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