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拉油加摩絲等于啤酒 產品廣告用替身竟是慣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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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6日 08:12 北京晨報 | |||||||||
-牛奶拿鹽或乳膠代替 -洗面奶里摻摩絲 晶瑩剔透、色澤金黃的啤酒瀑布般傾入杯中,浮起層層泡沫……一則啤酒電視廣告中的鏡頭,讓觀眾忍不住垂涎欲滴。然而,記者日前在廣告制作公司發現,鏡頭中的啤酒竟是用色拉油代替的。而為達到效果,用“替身”做產品廣告是許多廣告制作公司不成文的慣例。
-揭秘 色拉油+摩絲=“啤酒” 昨天,一家廣告公司老總王先生帶記者旁觀了該公司為某啤酒廠商制作的一則啤酒廣告。在拍攝現場,記者看到,工作人員先是拍攝一只空啤酒杯,隨后在空啤酒杯中注入了大約5厘米厚的泡沫,再不斷將色澤金黃的“啤酒”倒入杯中,液面逐漸升高,直至泡沫從杯口慢慢溢出……看到這里,記者不禁疑惑,為什么要先在杯中加入泡沫?眾所周知,泡沫應該在啤酒倒入后產生。 王先生道出了其中的奧秘:“為了突出啤酒的晶瑩剔透,我們在拍攝過程中所使用的不是啤酒,而是色拉油。因為啤酒的顏色與色拉油比較相似,而色拉油比啤酒更剔透,濃度比啤酒更黏稠,看起來也更有質感。雖然色拉油比啤酒好看,但是色拉油倒出來是不會產生泡沫的,為了使拍攝畫面更加完美,我們就先在杯子里加些泡沫,這些泡沫就是平常家里用的摩絲制造出來的。”王先生還告訴記者,國內拍攝的啤酒廣告絕大多數是用色拉油拍出來的。 -廣告商 產品廣告用“替身”是慣例 這不是欺騙消費者嗎?王先生對此不以為然:廣告就是需要廣告公司在制作時,能夠幫助產品營造出華美幻覺的效果,而且廣告主也滿意,消費者也被晶瑩剔透的“啤酒”吸引。“這是廣告界的慣例,沒什么可忌諱的。” 記者又從其他廣告公司了解到其他一些常用“替身”的例子:比如牛奶廣告,在拍攝過程中通常會用極細的鹽或者乳膠來代替。業內人士解釋,細鹽和乳膠倒出時會給人黏稠的感覺,這樣看起來牛奶很濃厚,質量很高。當然拍攝時模特喝下去的是真正的牛奶,后期制作中會保留長時間的“牛奶”倒出畫面,模特喝牛奶的畫面出現時間很短暫。再比如香皂、洗面奶廣告,為了制造出泡沫豐富的效果,會用摩絲增加泡沫,然后觀眾就能在電視上看到模特洗手、洗臉時泡沫紛飛的場面了。 -律師 “替身廣告”是否違規難界定 用“替身”做出的產品廣告算不算虛假廣告?律師張維認為,原則上廣告必須真實合法。通常虛假廣告包含以下四個方面:其一,虛假廣告是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虛假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服務,而接受方是消費者。其二,違反廣告法規定的廣告行為。我國法律對廣告行為人(即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權利與義務有明確規定,對廣告行為的管理在廣告法中也有較為明確的規定。其三,虛假廣告在內容上是對商品和服務做虛假的宣傳和介紹。其四,發布虛假廣告的目的是欺騙、誤導消費者。如果這類“替身廣告”算是虛假廣告,那么他們將會面臨工商部門的嚴厲處罰。 但在,廣告制作過程中為了追求拍攝效果而使用其他物品代替行為,無法簡單地認定是虛假行為,因為劃分廣告真實與虛假的界限必須明確廣告的真實性標準和明確欺騙性、誤導廣告的標準。目前,我國的法律還沒有相關的明文規定。 實習記者 王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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