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著名的三大質量獎中,美國波多里奇國家質量獎的影響最大。保持其生命活力的秘訣之一就是不斷的自我更新(由早先的每兩年更新一次到近年的每年更新),以更好地幫助組織應對動態的市場、關注戰略驅動的績效,完善其監管機制和道德行為。17年來,波多里奇質量獎準則已經發展成為一個整合的全面組織績效管理系統。
每一年的修訂都要平衡地考慮以下兩個方面:一是需要導入經證實有效的管理實踐,
幫助使用者應對所面臨的日益復雜的挑戰;二是渴望保持其穩定性,以便保證使用者能夠持續應用。在2004年,準則項目及其注釋本身沒有修訂,主要的變化如下:
1.重新設計和撰寫了評分系統說明和評分指南表;
2.擴展“類目和項目說明”部分,使之包含了對“組織概述”的說明;
3.增加了關鍵術語索引;
4.在“關鍵語詞匯”中增加了“道德行為”、“學習”和“分割”。
其中,最顯著的新變化就是“評分系統說明和評分指南表”;
首先,原先的“方法—過程”項目(類目1-6)現在改稱為“過程”項目,按照“A-D-L-I”4個要素進行評價,即方法(Approach)、展開(Deploy?鄄ment)、學習(Learning)和整合(Inte?鄄gration)。這個變化強調的是,在建立一個方法并展開之后,高績效組織應當致力于學習型的改進,通過循環評價、改進、創新和分享,對方法進行不斷完善,使過程與其他的組織要求相整合。各過程、部門的測量、分析和改進系統相互融合、補充,各工藝流程、部門的計劃、過程、結果、分析、學習和行動協調一致,并支持組織的目標。這可以看作是對PDCA(Plan-Dp-Check-Act)或PDSA(Plan-Do-Study-Act)循環的更新。
其次,針對過程項目的每個評分范圍,都分別說明了所需達到的A-D-L-I水平要求,但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核查表,在使用時應當綜合所有4個要素所達到的水平,來進行整體評價和評分。同時,針對結果項目的每個評分范圍,也分別列出了“績效水平”、“趨勢”、“對比”、“達到要求的程度”等4個方面要素的水平要求,使用者可據此進行綜合評價和評分。
第三,在評分指南表中,明確了分數是以5%遞增或遞減的,改變了以前只給出分數段的模糊不清狀況(而事實上,早年波多里奇獎在進行項目評分時一直是以10%的遞增的,只是近年才改為5%)。
作者:龔曉明/編譯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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