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范》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只要在市場上銷售的玩具,就必須按兒童年齡進行等級劃分,并貼上年齡警告標識。
記者在長沙市的一些玩具銷售點發現,一些大商場、超市銷售的玩具基本符合標準。如在平和堂、沃爾瑪等商場和超市里,琳瑯滿目的益智玩具、電動車、布玩偶等,無一例外在外包裝或玩具上對商品的材質、適齡兒童以及商品在使用中應該注意的安全事項,都有詳
細的標注。
一些小商品市場卻是另外一番情景,而且不符合新標準的玩具絲毫沒有“下崗”的意思。如在下河街市場的玩具門面上,大量“無標玩具”充斥其間。無論是絨毛玩具還是模型玩具,大多只有英文、日文、韓文標識,罕見中文標識。
在一家玩具門面,記者看到一盒有小熊圖案的“動物拼盤”沒有任何中文說明。記者問:“這是幾歲的小孩玩的?怎么也沒個標注,大人怎么選?”老板娘從鼻子里哼了一聲,不屑地答:“幾歲玩的?這還需要什么標注,難道自己孩子能不能玩都不清楚嗎?”
據有關部門統計,一個7歲的兒童,在其成長過程中約有1.5萬個小時與玩具一起渡過。精巧漂亮、形形色色的玩具對兒童很有誘惑力和吸引力。小商品市場的玩具因為價格便宜,受到不少小孩父母的青睞。但由于兒童不具備防范和逃避危險的能力,因此玩具產品的安全質量直接影響兒童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對此,相關管理部門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不但要對正規商場的玩具加強管理,更要對眾多的小商品市場加大管理力度,嚴加規范。(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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