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打假人狀告藥物牙膏被駁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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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0日 11:18 新京報 | |||||||||
楊連弟表示要上訴并當場拿出一盒“男人OK腎寶牙膏”進行批駁 本報訊 (記者 李欣悅) 職業打假人楊連弟狀告“藥物牙膏”案昨日有了一審結果,西城法院認為,楊連弟要求牙膏廠商不得在包裝上標注“祛牙火、消腫痛”、“特效中藥”等詞語的訴訟請求,不屬
今年9月,楊連弟向西城法院遞交起訴書,稱其由于上火牙痛,于今年4月左右在長安商場分別購買了佳潔士、高露潔、洗必太、田七等4種藥物牙膏,但使用后他的牙痛癥狀并沒有好轉。 由此,楊連弟認為,4大牙膏廠商的“特效藥物”牙膏的包裝宣傳誤導、欺騙了消費者。 經過3個月的審理,西城法院認定,4被告生產的藥物牙膏分別經有關部門醫療機構測試,證明含有三七等中草藥成分,對于虛火牙痛、牙齦出血、口腔潰瘍等有改善和預防作用,消費者使用藥物牙膏因個體差異等因素,效果會有所不同。 法院認為,原告楊連弟使用藥物牙膏未見效果,而認為藥物牙膏存在虛假宣傳及構成欺詐,缺乏依據。被告公司沒有對楊連弟的人格權造成侵害,所以楊連弟要求精神賠償的訴訟請求,法院也不予支持。 第一被告長安商場同意給楊連弟退還牙膏款,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宣判后,4大牙膏廠家都對判決結果表示滿意,楊連弟則表示要上訴,他拿著一盒“男人OK腎寶牙膏”說:“牙膏能有這樣的功效不是很可笑嗎?如果任憑廠家再這樣宣傳下去而無人管理,這個市場肯定要亂,最終受害的還是消費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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