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露潔占上風 佳潔士不正當競爭敗走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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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0日 10:45 新聞晨報 | |||||||||
□記者 沈鳳麗 通訊員 潘巳申 晨報訊 “高露潔”狀告“佳潔士”不正當競爭案,昨天下午在市二中院宣判。被告寶潔(中國)有限公司與廣州浩霖貿易有限公司被判存在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原告廣州高露潔棕欖有限公司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利用廣告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及采取不當對比廣告手法貶低原告經銷商品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判令兩被告在上海、北京、深圳有關
2003年7月起,“高露潔”向中國市場推出了一款新產品:高露潔捷齒白美白液。四個月后,“佳潔士”的深層潔白牙貼也在中國問世,并打出“佳潔士深層潔白牙貼的產品效果是涂抹式美白牙齒液的3倍”、“……美白牙齒液往往于涂上后數分鐘便被唾液沖掉而大量流失,潔白成效相對偏低”等廣告語。看到如此宣傳后,“高露潔”以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用對比廣告貶低競爭對手商譽,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院審理后認為,寶潔(中國)有限公司在網站上發布的廣告中的系爭內容,及廣州浩霖貿易有限公司散發的廣告單中的系爭內容,均無事實依據,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關于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應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 由于廣州高露潔公司的損失及兩被告因侵權所獲利潤均難以計算,法院酌情確定了賠償數額,其中包括原告因調查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的調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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