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干活12小時月薪僅230元?!深圳社保局“五罪并罰”開出有史以來最大罰單
本報深圳電 記者歐陽四平報道:因為基本工資過低(僅230元),今年10月6日,深圳美芝海燕電子來料加工廠(以下簡稱“美芝海燕”)的3000員工集體到北環路采取過激行為,導致深圳部分路段交通癱瘓長達4小時。昨日,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對該廠處以196.3731萬元的罰款。這也是深圳市勞動部門開出的有史以來最大的一張罰單。
“10·6”事件前,“美芝海燕”老板每個月只給工人底薪230元,每天工作12小時,且沒有給工人買社保。當日,經深圳市政府有關領導現場調解,承諾保證員工們最基本的權益后,工人才陸續離場。
事件發生后,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經過調查取證,查明了該廠勞動違法的問題和基本事實:1、工資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普工僅230元);2、違法延長工作時間(每天長達12個小時);3、加班工資低于法定的最低標準;4、未簽勞動合同和未辦用工手續;5、部分員工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昨日,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美芝海燕”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勞動監察大隊的負責人說,假如“美芝海燕”事件發生在12月1日以后,按照新頒布的《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該廠可能會受到超過2000萬元的處罰;此外還會對該廠主要負責人處以3—5萬元的罰款。對于這個創深圳紀錄的處罰,“美芝海燕”中方代表嚴廠長表示無異議,并說將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罰金。她后悔地表示,當初廠方對這個問題認識不足,才導致過激行為的發生。她還告誡其它用人單位:一定要依法行政,依法辦廠。記者昨日從該廠了解到,“10·6”堵路事件發生后,“美芝海燕”普通員工工資低的問題已經整改,勞務工的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發放達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員工月收入普遍超過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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