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鈣事件真相調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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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7日 03:34 第一財經日報 | |||||||||
“競爭對手起內訌,事件策劃者為北京某鈣公司”———巨能實業副總裁汪國元 “對方說法純屬造謠”———《河南商報》代總編輯張云龍 本報記者馮正軍發自廣州
“就在前兩天,我們巨能實業副總裁汪國元,在一次與眾多國內合作客戶的會議上還明確表態,巨能鈣事件就是競爭對手搞出來的,是競爭對手聯合《河南商報》的一次有預謀的策劃活動。”昨日(6日),本報記者采訪巨能實業內部一高層管理人士(以下簡稱“高層”)時,該高層這樣對記者說。巨能鈣將召開發布會說出事件真相。 巨能鈣風波伊始,到底是誰舉報了巨能鈣?這個問題就一直被行業人士猜測,有人認為目前鈣制品行業競爭激烈,肯定是同行搞的鬼;另有部分人則認為,是巨能公司內部員工不滿的報復行為。事件真相到底如何?昨日,該“高層”向本報記者透露消息,稱其中另有端倪。巨能高層:舉報方出了內訌“實際上就是競爭對手鬧的,是競爭對手的一次有預謀的策劃活動,參與策劃的這一幫人最近起了內訌,他們當中的人已經把所有參與策劃的人都向巨能公司透露了,他們是聯合《河南商報》一起做的,而當時《河南商報》刊出文章后,怎么會突然間全國十幾家媒體都刊登出來了,這是很明顯的策劃事件。”記者昨日采訪巨能公司高層時被如此告知。 果真如此,那么到底是哪一家公司呢?哈藥集團的新蓋中蓋與巨能鈣競爭十分激烈,即使是在廣告戰上雙方也打得很兇,會不會是哈藥集團? “不是哈藥集團,具體是哪一家公司,現在不好跟你說。”該高層說。記者則一再套問,回答是:“是北京的一家鈣制品公司,不是很有名氣的,但是他們公司在北京,產品在北方都賣得很不錯。” 該人士進一步表示,“本來前期是巨能公司一內部員工有點意見,早在兩個多月前(9月份),該員工便到《內蒙古商報》去鬧事,出賣了巨能鈣生產工藝上的所有過程,但是《內蒙古商報》當時的報道也引起了巨能公司的重視,當時巨能公司也平息了那件事情。事后巨能公司還專門對巨能鈣進行過檢測,也沒發現什么問題。想不到事隔兩月,就被一家公司利用。因為在生產工藝過程中,雙氧水是作為生產巨能鈣合成反應的一個步驟,而該員工熟悉巨能鈣的生產工藝過程。” 該高層還稱,巨能公司計算機中心的工作人員監測到,一直在新浪網上以網友名義上大肆攻擊巨能鈣的人,其IP地址80%以上來自河南,巨能公司懷疑北京的一家鈣制品公司是聯合了《河南商報》對其進行攻擊的。 該高層說:“當時《河南商報》在刊登那篇文章(指《消費者當心:巨能鈣有毒》一文)之前,還打過電話給巨能新技術產業公司,后來巨能公司那邊沒理,他們就登出來了。”張云龍:巨能鈣事件遠未完 就巨能公司高層向記者所透露的各種情況,記者致電《河南商報》代總編輯張云龍,以圖求證。 張云龍表示,巨能公司所稱北京一鈣制品公司與《河南商報》串謀巨能鈣,完全是造謠。但是就巨能公司稱《河南商報》出報前給巨能公司打過招呼一事,張云龍則予以承認。張說:“出報前與巨能公司聯系過這個事情有,但是做報紙有個規矩,我們在出批評報道前都要與事發者聯系。就在11月16日下午6點半,我們打電話給巨能公司河南辦事處主任李峰,通知他們我們有一篇關于巨能鈣的批評報道。李峰來了,他在我們辦公室坐了很久,并且一再表示,只要我們不出這個報道,什么事都好商量。但是我們告訴李峰,這個報道是出定了的,你回去向你們的領導匯報,有什么問題再來找我。第二天,就是11月17日,報道出來了。” 張云龍還介紹,“原本巨能公司與他們定于今天(12月6日)進行接觸,但不知道為什么現在他們沒有來聯系。”而記者致電巨能公司傳媒部經理于文利,于文利則稱,巨能公司根本沒有與《河南商報》有過任何約定,她不知道這方面的事情。 針對巨能公司高層所說的“IP地址80%以上來自河南”這一說法,張稱,“純屬造謠,我們要說話就公開來說,光明正大地說,而且報道發出以后我已經下令禁止下面的員工參與網站上的任何有關討論,根本不存在那回事。”衛生部通報遭質疑 另外,張云龍還說:“原本對于衛生部的通報結果感覺很奇怪,有點納悶,現在明白了。經過衛生部通報的結果與不久前巨能公司寄給我們的一份資料進行對比,發現兩者內容驚人相似,而巨能公司的這份標題為《關于巨能鈣含有微量雙氧水的問題的說明》的材料,其印制時間上面寫著2004年9月。是不是可以理解為,衛生部的通報結果,是在9月份就做好了檢測的呢,還是巨能公司將其9月份的報告,拿去用做衛生部的通報結果?” 由此,張云龍對衛生部的通報結果表示質疑。而張介紹,這份材料是在他們報道發出來以后,巨能公司寄給他們的。他說,“衛生部通報稱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就曾對過氧化氫殘留量高達1.5%的魚翅進行評估,但也無足夠證據表明過氧化氫具有致癌性。這句話,在其2004年9月的《關于巨能鈣含有微量雙氧水的問題的說明》中也有這句話。” “很顯然,香港食物環境與衛生署的報告被斷章取義地引用到衛生部通報中去,而香港的說明很清楚,干魚翅含有微量雙氧水,在被人們食用時要經過烹調,那么巨能鈣是不是也需要經過人們烹調以后才可以食用呢?”張說。隨后張把《關于巨能鈣含有微量雙氧水的問題的說明》中的相關材料,發了份傳真給記者。 張另外還說,事先不知道《內蒙古商報》做了相關報道,是后來才知道的。 張表示,目前尚沒有接到巨能公司寄來的律師函,他們也還沒有接到法院的傳票,但是巨能鈣事件遠未完。 而巨能公司傳媒部經理于文利則向記者表示,目前尚沒有確鑿的證據,能夠證明“巨能鈣風波”是競爭對手搞的,是否是北京的一家鈣制品公司聯合《河南商報》的一次串謀行動,她不知道。而該高層則向記者透露,“目前巨能公司正處于收集證據的過程中,沒有確鑿的證據肯定不好跟媒體說,我是不小心跟你說了這么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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