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6日,國內首例消費者訴不粘鍋廠商案一審二次開庭,蘇泊爾向法庭提交了衛生部政法司確認函等新證據。目前舉證階段基本完成,近期海淀區人民法院將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
據介紹,消費者關真峰訴國內不粘鍋制造廠商浙江蘇泊爾炊具有限公司和銷售商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欺詐一案是國內首例消費者訴不粘鍋廠商案。10月12日,北京市海
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在第一次開庭之后,蘇泊爾公司又在規定舉證期內向法庭提交了三份新證據的復印件,包括衛生部政法司關于《食品容器內壁聚四氟乙烯涂料衛生標準》(GB11678-1989)有關問題的確認函、中國輕工業聯合會關于請對GB11678-1989衛生標準理解給予確認的函,以及全國日用五金標準化中心關于對QB/T2421-1998《鋁及鋁合金不粘鍋》行業標準有關條款的說明,并在12月6日二次開庭時,向法庭提交了以上證據的原件。而原告則未能在有效舉證期內向法庭提交新證據。
目前舉證階段基本完成,海淀區人民法院將在年內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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