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要依法追究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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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3日 19:01 人民網 | ||||||||
人民網太原12月3日電 記者羅盤報道:近日,山西省政府清欠辦再次向全省發出通知,要求盡快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并制定了最后期限。通知明確指出對于惡意拖欠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通知要求,對于2003年年底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要在2005年春節前清償。對于2003年年底以前已經竣工項目的拖欠工程款,要在3年內完成清欠任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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