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本報曾于2004年3月30日、4月7日,分別以《這個磷肥廠憑啥這么“!薄、《衡陽劣質磷肥廠曾經很猖狂》為題,報道了祁東縣磷肥廠生產劣質磷肥,多次阻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執法的惡劣事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此案后來被列為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2004年六大偽劣農資坑農案件之一,同時也被農業部列為五個掛牌督辦的農資打假案之一。本報
今天的報道表明,違法分子無論氣焰多么囂張,終究逃不脫法律的制裁。
本報訊曾經大肆生產劣質磷肥,并指使職工多次阻撓、圍攻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執法的祁東縣磷肥廠法人代表劉杜橋終于栽了。11月19日,劉杜橋被祁東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
今年2月,劉杜橋、李文明、成隆福與呂某等共六大股東承包了祁東縣磷肥廠硫磷分廠,劉杜橋負責全面工作,李文明負責生產,成隆福負責購銷。今年初,硫磷分廠在劉杜橋等人承包經營期間生產劣質磷肥。此后,不斷有受害農民投訴,稱硫磷分廠生產的劣質化肥使他們的莊稼減產減收。
2月22日,衡陽市質量技監局前往該廠,對庫存的400噸磷肥抽樣檢驗。該廠人員在劉杜橋的縱容下,不僅在抽取的樣品中混入含量高的磷粉,還將執法人員圍困到晚上12時才允許離開。后經檢測,這批庫存的磷肥含P2O5為10.86%,仍屬不合格產品。
3月11日,衡陽市質量技監局的執法人員再次遭到劉杜橋糾集的四五十名職工的圍攻,并將執法人員抽取的兩包樣品從執法車中搶走,當場撕開包裝袋,將樣品倒在地上。劉杜橋還將執法人員貼在兩車磷肥上的封條撕毀,讓兩車劣質肥駛出了該廠。
2004年7月20日,曾猖狂一時的劉杜橋被刑事拘留,祁東縣磷肥廠副廠長李文明、采購員成隆福于同年7月23日投案自首。9月20日,祁東縣人民檢察院就該案向祁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劉杜橋、李文明、成隆福違反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法規,明知生產的磷肥為不合格產品,卻仍然予以銷售,且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且系共同犯罪。
11月19日,湖南省祁東縣人民法院審結此案。被告人劉杜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李文明、成隆福分別被判處罰金各35000元。
作者:熊旭初 記者 王融國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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