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物業管理費 物業公司管理處卸掉業主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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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30日 14:41 法制晚報 | |||||||||
本報訊(記者 陳瑩)昨晚9時,昌平區龍興園北區的趙先生回家后發現家中停電了。經查,原來是電表被人卸走了,而卸走電表的正是該小區物業公司管理處。 據趙先生說,昨晚他回家后看見鄰居家全是亮堂堂的,而自己家卻停電了。后來他發現,原來是門外的電表被人卸掉了。于是他一面向派出所報案,一面到物業管理處尋求幫助。“誰知我從物業處得知,電表是他們卸掉的,理由是我沒有交物業管理費。”趙先生告訴
雙方僵持了兩個多小時后,晚11時30分,物業公司派人把電表重新裝好,趙先生家恢復了供電。 今晨,記者致電處理此事的龍興園物業有限公司北區管理處的張經理,張經理拒絕對卸電表一事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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