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1月16日青島市開始對市民全面供暖。可是,市民王先生還在為繳納多少供暖費的問題發愁。今年電熱集團不再按以往他家90平方米的標準收取費用,由于房產證上沒有標明具體使用面積是多少,因此,他要按照建筑面積乘以75%的折算值來繳納采暖費,這樣一來,他要比以前多交納600多元。
按照建筑面積的75%折算合不合理,供暖公司有沒有義務或責任幫助居民測量住房的
使用面積,房產證上為什么不標明使用面積,找第三方測量時,每平方米要交納2元左右的服務費,這個錢由誰來出?遇到這些問題的不僅是王先生一人,還有他家周圍兩棟樓房的200多戶居民。
王先生在電熱集團得到的答復是:供熱單位沒有為居民測量使用面積的資質,需要居民自己花錢請第三方來測量,或者可以先按照75%的面積繳納取暖費,等找到了測量單位再多退少補。錢到底是交還是不交,眼看著供暖了,大家心都懸著。
11月9日,記者就王先生反映的問題采訪了青島市物價局。據該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根據該局2004年256號文件規定,使用面積按照房產證上標注的使用面積確定,若只標有建筑面積,則按照建筑面積乘以75%進行折算。該工作人員表示,這個數據不是憑空捏造的,有一定的科學性和經驗性。如果兩方面都無數據,則通過雙方實際測量認可,如存在異議,用戶可以與電熱集團共同找一個具有測繪資質的公司進行實地測量,如達不成協議,有異議一方可申請有資質單位進行測量認定。但是,由誰來付費、由誰來測量,國家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記者電話采訪了青島市電熱集團服務監督中心的工作人員:“我們供熱部門沒有測量資質,不能入戶測量。”該人員表示,居民房產證上沒有標明使用面積不是電熱集團的責任,居民應該找有測量資質的單位,他建議居民最好按照建筑面積乘以75%的這個標準交費,等市民能夠提供有效的使用面積證明時,再多退少補。至于如何提供有效的使用面積證明,他認為應該由住戶自己解決。
作者:朱文達 記者劉 佳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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