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越)連日來,匯源、娃哈哈、康師傅等“大腕”級果汁飲料企業相關負責人,不時地碰頭召開專題討論會。而討論的主題只有一個字:鮮。也就是商談今后飲料標簽上是否還適宜再標注“鮮”字的問題。
記者11月18日同時從中國飲料協會了解到,該協會秘書長趙亞利也偕同相關人員,日前還專程走訪了國家有關市場執法部門,就近一段時期出現的果汁飲料“鮮”字問題進行了
情況說明和建議。鮮橙汁、鮮棗汁、鮮西瓜汁等等,幾乎所有的水果飲料無“鮮”不上市。就連一個企業的老板都毫不否認,“鮮”果汁確實在一定程度上誘惑了不少消費者。
但是,“鮮”果汁是否名副其實呢?今年5月9日,國家質檢總局批準發布了強制性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此后,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解釋。
雖然《通則》要到明年10月1日之后才正式實施,但是,近期來不少地方工商部門對“鮮橙汁”飲料的“鮮”字提出質詢,并依據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解釋,認為“鮮”字問題違反標準,對相關企業進行了處理。
都是“鮮”字惹的禍!基于此問題,中國飲料協會從8月26日以來多次組織匯源、娃哈哈、康師傅等部分果汁飲料企業召開了專題討論會,對《通則》進行了認真的理解,一致得出結論:今后標簽上標注的商品屬性名稱中不適宜再用“鮮”字。而以前對“鮮”字的使用是由于對食品標簽標準理解不透,又未得到明確的意見而產生的。
雖然距離《通則》正式實施還有近一年的光景,但一些市場管理部門提前介入對“問題”飲料展開查處,讓不少企業老板甚是苦惱。此外,一些企業對實施日期的含義也理解不透,具體實施日是指產品的生產日期,還是指產品的市場流通日期,此問題關系極大。如果是明年10月1日起不得生產有“鮮”字問題的產品,則企業執行起來相對容易;如果是10月1日市場上不得有“鮮”字問題產品流通,企業執行起來則有很大的困難。
作者:記者王 越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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