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欠薪2億元 副局長手拿舉報信為民工討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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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7日 18:29 北京晚報 | ||||||||
建筑行業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展開監察 又是一年將盡時,從昨天到今日,北京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確保農民工能在年底前拿到辛苦了一年的血汗錢。 拖欠工資年底前全部解決
今天上午,北京市全市范圍內展開聯合執法監察。上午10時,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建委、市總工會三家聯合執法人員來到朝內危改樓大方家胡同工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宋豐景副局長當場拿出了該工地民工的舉報信。記者看到,這封以務工人員張磊為首的10名河南籍民工的舉報信上說:“我們是外地來京務工人員,自2004年8月10日來到朝內危改工地,在401號、205號樓做外墻工作。至今未拿到工錢……我們向老板要錢,但他卻以工程還未結束為由拒付工錢,多次索要未果……現在我們向東城區勞動局舉報”。“我們按月足額發放工錢”,朝內危改工地總包企業的項目經理今天面對監察人員表示。據該負責人稱,工地用工2000多人,工資應該發到10月份。 而據舉報,該工地分包企業目前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巨大(已經高達1000多萬元)。監察人員根據程序當場對其發出詢問通知書,要求其向勞動局提供工資報表等全部相關資料,進一步查詢。 前10月追討欠薪2億元 記者了解到,今年1至10月全市勞動監察機構共為建筑業企業農民工追欠工資率達到80%以上,查處違法案件6487件,總計為10.99萬名農民工追欠工資2億余元。市勞動部門表示,北京市將爭取到年底前全部解決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今天上午,市建委對本市建筑工地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在馬連道住宅小區施工現場,市建委主任劉永富表示,從今年開始,北京要將支付農民工工資攻堅戰變成爭先戰,春節前,確保所有合法用工企業的農民工全部拿到工資,據悉,截止到11月上旬,本市建筑業合法用工企業2003年以前農民工工資已全部清欠,今年農民工工資已支付80%。 細節也要寫進勞動合同 昨天下午,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共同發布《北京市建筑施工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規定》,全面規范企業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維護建筑施工企業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該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實施。 通知指出,建筑施工企業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用工手續,不得使用零散工,不得允許未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活動。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按照規定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資支付標準,項目、周期和日期,勞動紀律、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以及違約責任。企業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勞動部門按照未簽訂勞動合同人數,對用人單位處以每人500元的罰款。 延付工資最長不超30天 按照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至少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一次工資,且支付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每季度末結清勞動者剩余應得的工資。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將工資發放給“包工頭”或者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其他組織或個人。 建筑施工企業因暫時生產經營困難無法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并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天。超過30天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屬于無故拖欠工資行為。 勞動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在辦理終止或解除合同手續的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損害勞動者權益要雙倍補償 《規定》中指出,對建筑施工企業的違法違紀行為將給予重罰。根據規定,勞務分包企業因拖欠勞動者工資被舉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內支付勞動者工資。 逾期不支付勞動者全額應得工資的,勞動保障部門按照規定責令建筑企業向勞動者支付所欠工資數額與25%補償金總和的2倍以內賠償金。 此外,建筑施工企業在接受勞動部門監督檢查時,隱瞞事實真相,出具虛假工資報表,隱匿、毀滅工資支付記錄、拒絕提供相關資料以及其他嚴重干擾、阻撓、抗拒勞動部門監察的,勞動保障部門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防止產生新拖欠有了政策保證 為解決拖欠工程款,財政部、建設部聯合出臺了《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今后,建設單位不按約定預付工程款或支付工程進度款,施工單位可以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 根據該《辦法》,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要按合同約定撥付,原則上預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10%,不高于合同金額的30%,對重大工程項目,按年度工程計劃逐年預付。 而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支付工程進度款申請,14天內,發包人應按不低于工程價款的60%,不高于工程價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本報記者丁文亞 洪燕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