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豆奶案雙方律師成原被告 激辯不正當競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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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6日 18:43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 曾在海城豆奶案件中分別為原告和被告辯護的兩名律師,今天上午短兵相接,自己成了法庭上的原被告。原告伍和家狀告中孚律師事務所律師向陽對自己蓄意詆毀,涉嫌不正當競爭。更有意思的是,現(xiàn)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曾經(jīng)為中孚所寫的題詞也成了“不正當競爭”的證據(jù)。 在海城豆奶中毒事件中,伍和家擔任了被告——鞍山寶潤乳業(yè)公司董事長郝國棟的
除此以外,伍和家還狀告向陽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也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中孚律師事務所在《北京律師事務所黃頁》和自己的網(wǎng)站中都提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同志曾在1996年7月8日親筆為中孚所題詞‘做人民的好律師,維護法律的尊嚴’!蔽楹图艺f:“中孚所這樣做是在向閱讀者明示或暗示該所與司法機關的特殊關系,嚴重違反了律師事務所應當遵循的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彼埱蠓ㄔ赫J定中孚律師事務所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要求律所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并向全國律師發(fā)表致歉信。 對此,中孚律師事務所辯稱,肖揚的題詞是對全體律師的鼓勵,應該廣而告知。《北京律師事務所黃頁》中引用題詞是經(jīng)過司法局與律協(xié)認可的。截至記者發(fā)稿時庭審還在進行。孫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