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雞精配料含量含糊其辭 分辨優劣須細看指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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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6日 13:11 新聞晨報 | |||||||||
晨報記者丁志平報道《雞精調味料行業標準》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總氮含量低于3%,谷氨酸鈉含量少于35%的調味料已不能再濫竽充數地稱為“雞精”,而只能稱為“雞味調味料”。但近日,記者在某大賣場采訪時發現,其所銷售的雞精包裝上根本不標明配料的含量,使消費者無法分辨自己所買的是“雞精”還是“雞味調味料”。 據了解,雞精行業標準中有幾項硬指標:雞肉成分指標和鮮度指標。有關人士提醒消
消費者認為,制訂雞精行業標準只是規范雞精市場的第一步,有關部門還要加強市場監管,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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