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分之四北京人失信 拒絕還貸要挾開發商不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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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2日 18:17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記者馬佳)北京銀行業協會昨天首次公布了《“信用信息”資料匯總》,這是由北京16家中資銀行收集的不良貸款記錄匯總而成。在這份靠數據說話的北京人失信記錄中,共有6577人在住房貸款和汽車貸款中出現信用風險,其中5468人還登上了“失信記錄”,這大約占到北京常住人口的萬分之四。其中近50%的失信記錄出在“生于60年代”的北京人身上。
在北京銀行業協會提供的資料上,從2003年10月以來個人住房貸款和汽車消費貸款中有問題的筆數分別為2876人和3701人。總共有5468人因向銀行提交虛假貸款申請材料和拖欠銀行貸款,被列為風險客戶;還有1109人雖沒有失信行為,卻因為有潛在的風險也受到銀行的關注。記者在這份資料上看到,有3人各申請了6筆車貸、1人申請了5筆房貸而被列為“高危人群”。 雖然《信用信息共享系統運行規則》中明確規定,“各銀行不得以借款申請人的信息已經或曾經列入該系統為由而拒絕發放貸款”,但在實際操作中,如果被列為風險類客戶,那么該客戶申請新的貸款從銀行獲得批準的可能性將會很小,即使能夠獲得批準也會付出更高的成本。而且系統中的記錄信息將長期保存,即使借款人主動還清所有欠款,北京銀行業協會也將會同有關方面根據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 有意思的是,從人群分布情況來看,作為社會中堅力量的“生于60年代”的人發生的問題貸款最多,數據顯示,1961年至1970年出生的借款人占據了2805席,約占總人數的42%。不過銀行業人士也分析說,相對于其他年齡段的人來說,這批人貸款的數額也最多,因此不能簡單認為他們的道德風險最大。 一些房主把拒絕還房貸作為與未嚴格履行合同或兌現承諾的開發商的斗爭手段,但銀行業協會希望提醒這類房主,“將銀行作為‘人質’向開發商施壓既違反《借款合同》的約定,也無助于問題的解決,最終的后果是給業主帶來長期的信用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