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要求:進一步規范期貨保證金存取業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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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8日 08:43 經濟參考報 | |||||||||
本報訊 記者27日了解到,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期貨經紀公司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期貨保證金存取業務。 通知說,投資者從事期貨交易,應當在期貨結算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開立用于期貨交易出入金的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期貨結算賬戶”)或選擇已在結算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登記為期貨結算賬戶。
通知要求,各期貨經紀公司應在2006年3月10日前完成投資者期貨結算賬戶登記工作,并嚴格按照統一格式制作匯總表,同時以書面和電子化形式向派出機構備案。對于新開戶的投資者,期貨經紀公司應當自開戶之日起按通知規定辦理賬戶登記和出入金;對于已開戶的投資者,期貨經紀公司應自投資者完成期貨結算賬戶登記之日起按通知規定為投資者辦理出入金。 通知指出,保證金安全存管是今年期貨監管的重點工作。從2006年3月份開始,中國證監會各監管局還將對期貨經紀公司落實保證金安全存管工作的情況進行持續性的現場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