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賬戶調整對不同類型職工影響不同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8日 10:16 新京報 | |||||||||
據11月17日《東方早報》報道,日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表示,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將全部由個人繳費工資的8%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這將是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改革的一個重要措施。由于當前城鎮職工不同群體養老金的構成有很大的差異,這種調整對不同群體將產生不同的影響。 養老金債務形成有歷史原因
我國從1997年正式實施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并按職工工資的11%建立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其余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企業繳費分成兩部分,一部分進入個人賬戶,剩余部分進入社會統籌。按照這一制度的設計,職工退休后的養老金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為每月發放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的1/120.然而,對于在該制度實施之前就已經或即將退休的職工而言,他們并沒有個人賬戶的養老金積累,或積累得非常少,而單靠社會平均工資的20%形成的養老金又非常有限。但是,老職工在舊制度下積累起來的養老金權利仍然必須兌現,這就形成了養老金債務。 個人賬戶繳費比例調整是為了做實個人賬戶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設計的初衷是通過社會統籌資金來支付老職工的養老金,償還養老金債務。但是,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劇,社會統籌資金不足以支付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特別是在一些老年人口贍養率很高的老工業城市,企業繳納社會統籌的負擔很重,許多地方挪用甚至挖空了個人賬戶的資金。個人賬戶的“空賬”運轉使得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在本質上仍然是沒有基金積累的。長此下去,將難以抵御即將來臨的人口老齡化高峰所帶來的巨大的養老金支付壓力,使制度的可持續性受到危害。因此,此次個人賬戶繳費比例的調整意味著政府可能將通過提高統籌繳費比例的辦法來支付養老金債務,而不再挪用個人賬戶資金,并在此基礎上逐步做實個人賬戶。這將有利于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長期穩定發展。 個人賬戶繳費比例調整對三類職工的影響不同 從養老保險改革的角度,我們可以將城鎮職工分成三類,在1997年改革前退休的職工為“老人”,在改革前參加工作而在改革后退休的職工為“中人”,而在改革后參加工作的職工為“新人”。由于這三類人養老金的計發辦法不同,此次個人賬戶繳費比例的調整對他們的影響是不同的。 對于“老人”的養老金計發,目前采用的仍然是“老辦法”,即按照他們退休前的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養老金。 由于“老人”本來就沒有個人賬戶,他們養老金的發放標準與新制度無關,因此,此次個人賬戶繳費比例的調整對于他們的養老金水平幾乎沒有影響。 “中人”的情況比較復雜,他們的養老金采用“過渡性辦法”計發,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那些改革前參加工作時間較長,而改革不久就退休的“中人”,他們個人賬戶積累有限,養老金主要來源于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對于很多人而言,過渡性養老金甚至是其養老金的主要組成部分。因此,個人賬戶繳費比例的調整對于這部分“中人”影響也微乎其微。 對于那些改革前不久才參加工作,改革后還要工作相當長一段時間的“中人”而言,他們的境況和“新人”相近,養老金主要來源于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所占比重很小。如果個人賬戶繳費比例調整之后,基礎養老金仍然是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20%來計發的話,那么個人賬戶繳費比例的減少顯然是會使這部分“中人”和“新人”未來的養老金縮水。如果基礎養老金的計發辦法也進行相應調整的話,那么他們未來的養老金就不一定縮水,還有可能高于原來的水平。 因為,基礎養老金的增長率相當于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率,而如果個人賬戶做實并進入金融市場進行投資,那么個人賬戶資金的增長率就取決于投資回報率。如果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率超過投資回報率,那么減少個人賬戶繳費比例,提高社會統籌比例并相應增加基礎養老金就可能使這部分職工未來的養老金水平提高。 黃必紅(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保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