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單獨授權,專利費價格大幅削減
本報訊(記者趙燕平)記者昨日從香港獲悉,中國碟機起訴4C集團的原告律師美國Handal&Associates律師事務所于圣地亞哥時間7月22日,中國碟機訴3C案件階段勝利。飛利浦電子前所未有的開始授權給部分DVD播放器生產商單一公司的許可,并對專利費價格大幅削減。
據該律師事務所中方顧問黃艷彬律師介紹,飛利浦電子最近開始授權給部分DVD播放器生產商單一公司的許可,此許可并沒有將它的專利與其他3C專利集團一起捆綁授權。新的專利授權許可方式于今年年初開始,收取每臺1.90美元DVD的專利費,加上每臺0.60美元AC-3的專利費,有別于當前捆綁價格每臺3.50美元。該舉動顯然是對集體訴訟壓力的直接反應。
飛利浦也鼓勵只購買飛利浦單C專利的授權者,上繳他們從4C專利池頒發的現有的許可。
而集體訴訟的牽頭律師AntonHandal稱,對單一公司的專利授權方式能夠促進專利擁有者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會帶來更好的技術及更有競爭的授權許可方式。但他對此仍持審慎態度:“這其中還有很多事件需要注意調查———比如像飛利浦單獨的專利許可費是否合理,此授權方式是否對所有公司開放并在一個公平及無歧視的基礎上執行,以及是否把非核心的專利剔除掉等!秉S艷彬律師稱,目前這起訴訟正在美國南加州地方法院按法律程序進行,所有被告也己呈上第二份陳訴,請求法院取消對他們的起訴,結果要到9月份才知道該請求是否被接受。飛利浦是4C專利集團之一(先前被稱為3CDVD專利集團),由索尼公司、飛利浦電子、韓國LG電子與先鋒公司組成。目前,Handal&Associates已將4C集團告到美國南加州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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