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股獲股份總價值約為5.75億元
本報訊 (記者吳敏)廣州控股(600098)今日正式公布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方案,流通股股東每10股將獲得2.5股的對價。
大股東承諾三年控股
廣州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作為該公司惟一非流通股股東,為使其所持非流通股獲得市場流通權而向流通股股東支付13275萬股作為對價,其持股比例由改革前的74.21%下降到67.77%,流通股股東持股比例由25.79%上升到32.23%.
發展集團還承諾自其持有的廣州控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三年內對廣州控股保持絕對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
自然除權價為4.336元
據測算,以2004年廣州控股增發股份上市以來(2004年8月18日至2005年6月17日)的平均價格5.42元/股作為合理市價水平,流通股股東獲得對價后,廣州控股自然除權股價為4.336元,相應靜態市盈率為11.38倍,按估計的自然除權價計算,流通股股東獲得的股份總價值約為5.75億元。
廣州控股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表示,近年來香港市場的H股和紅籌股電力上市公司市盈率在10.2-14倍,主要A股電力上市公司的市盈率為10-40倍。
此前同為電力行業的申能股份對價方案為10送3.2,國投電力對價方案為10送2.6,而長江電力方案折合為10送1.6706派5.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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