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正當理由延期召開股東大會
本報訊因為無正當理由而執意延期召開股東大會,*ST新智(原宏智科技600503)董事長張念民、董事龍勝喜、趙為、謝紅、獨立董事沈士團、舒強興、陳進、李保國昨日被上證所公開譴責,同時抄報福建省人民政府并計入上市公司誠信記錄。
*ST新智6月24日披露的董事會決議公告表示,由于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東所持公司股權部分或全部被凍結,因此董事會決定,將2004年度股東大會由原定的6月30日延期至9月30日召開。上證所認為,股權凍結并未否定相關股東的股東資格,也不影響相關股東表決權的行使,因此,公司并沒有不能在規定時間召開股東大會的正當理由。為此,上證所于6月23日向公司出具了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如期召開2004年度股東大會,但公司董事會仍決定延期召開2004年度股東大會。
上證所表示,*ST新智董事、獨立董事未能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其行為嚴重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聲明與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希望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能夠勤勉盡責,遵守并促使公司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股票上市規則》和交易所其他規定,按規定召開2004年度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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