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日前滬深證交所推出“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這意味著投資者將多一條投資渠道,但什么是權證?如何買賣權證獲利?風險多大呢?記者日前就此采訪了多位業內人士。
什么是權證?
按照交易所的規定,所謂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具體有股本權證和備兌權證,股本權證通常是上市公司發行的,備兌權證為券商等金融中介機構發行的。
此前內地證券市場也曾出現過股本權證品種———配股權證。第一個權證產品是1992年滬市推出的大飛樂股票的配股權證。
權證投資的風險:被操縱
根據兩市交易所的規定,申請上市的權證所對應的股票要具備以下4個條件:最近20個交易日流通股股份市值不低于10億元;最近60個交易日累計換手率在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2億股等。業內人士認為,這個門檻太低,由于很多大機構都可參與,因此,權證被操縱的風險很大。(吳譚)
投資案例
假設有一只股票“九方”,其對應的認購權證為“九方01”。5月9日“九方”的價格為7.85元,投資者以每股0.50元的價格買了“九方01”,約定2個月內以相當于每股6.00元的價格買“九方”10000股。
情況一:1個月后,“九方”的價格上漲到10元,投資者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行使認購權,以6元/股的價格買“九方”(其成本為6.50元/股,遠低于在5月9日買股的成本),然后賣出股票兌現;另一種選擇是賣掉權證,因為對應的股票價格上漲了,權證的價格一般會跟著上漲,但權證的交易費用是按基金計算的,不需要交印花稅,遠低于股票的交易費用。
情況二:權證到期前,“九方”價格持續下跌,比如跌到6元/股,投資者則可選擇不行權,而權證到期后就失去了價值,因此,投資者最多虧損5000元(0.5×10000)。而如果是5月9日買了“九方”,則投資者的虧損為(7.85-6.00)×10000=1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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