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消費者都不會想到,買一塊香皂,就要支付5%的消費稅。同樣在購買時就自動繳納消費稅的商品,還有化妝品、護膚護發品、金銀首飾等。化妝品的稅率甚至達到30%。
曾經很遙遠的消費稅,如今正成為中國普通老百姓日益關心的焦點。那些過去的“奢侈品”,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已成為日常用品。
而與此同時,買名車豪宅、打高爾夫、自駕游艇等奢侈消費行為,卻沒有被征收與之相應的消費稅。
稅制改革,尤其是消費稅的改革已經箭在弦上。
記者就此致電國家稅務總局新聞中心,有關負責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對于消費稅的調整目前沒有計劃,還沒有時間表。從奢侈品稅到豪宅名車消費稅增稅風聲不斷
“目前的稅目并不合理,因為含有炫耀性色彩的商品并沒有被納入稅目。調整消費稅的目的主要在于公平收入分配。”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財政系副主任岳樹民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
同樣的說法頻繁見諸報端。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近日表示:“完善消費稅,對稅目進行有增有減的調整,將普通消費品逐步從稅目中剔除,將一些高檔消費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適當擴大稅基。”
去年年底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謝旭人早已表示,“明年將研究適當調整消費稅征稅范圍和稅率結構。”
4月18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200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而其中專門提到要“深化稅收體制改革”和“調整消費稅”的內容。
我國消費稅從1994年稅制改革時開始征收,目前消費稅課征范圍包括煙、酒、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與煙花、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等11類消費品。
自1994年以來,政府的調控目標、經濟環境以及消費水平等因素發生了很大的變化。10年前被確定為非生活必需品的一些產品現已成為一般百姓的生活必需品;而一些價格不菲的名車、名表在中國銷售業績卓然,奢侈的生活方式如打高爾夫、購買游艇等進入了人們的視野。
去年,就曾經有報道猜測中國要開設奢侈品稅。不過,隨即相關政策制定部門就否定了這條消息,并表示,如何確定奢侈品定義仍需科學斟酌。
經濟學家蕭灼基近日建議,應對購置豪華住宅、名牌轎車等高消費征收特別消費稅。由于消費稅有增強國家宏觀調控能力、緩解社會分配不公等作用,因此對于下一步要增加入稅目的商品的猜測就集中在豪華住宅和高檔汽車上。
“如果對豪宅征收消費稅,其主要目的是針對調整房地產產品結構,為普通老百姓提供住房,并實現調整收入分配的目的。因為土地資源的稀缺,對于占地面積大的豪宅要加稅。消費稅的作用主要是調整消費結構和減小收入差別。”岳樹民說。
不過,岳樹民也認為,目前“很難界定什么是豪宅。比如,一套四合院價值2000多萬,是不是豪宅,城市的四合院和農村的四合院如何區別?如何考量是否是豪宅是通過面積還是價格?尤其是對于公寓樓,豪宅的定義更難界定。因此國家稅務總局在實際操作上還存在技術難度。”
而高耗油豪華車消費稅方案制定目前已有新進展。實際上,近年來國家已經相繼出臺一些調整消費稅稅率的政策,如對達到高排放指標(歐III)的小汽車可以給予一定稅率優惠等。
有消息稱,國家財政部財稅司正在組織相關專家研究制訂新的汽車消費稅征稅辦法和稅率,初步征求意見稿已發放到各相關部委。
對此,岳樹民認為,“名車比較好界定。不過,名車雖然是非生活性必需品,但是仍然有代步工具的功能。而象游艇這種純享樂型的商品,更應該征收消費稅。”
除了對社會公認的高檔消費品的課稅形式,還有專家建議,對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消費品、不可再生資源以及國家壟斷行業產品,如電池、一次性筷子、汽油、燃油、鞭炮、卷煙等應提高消費稅稅率。分步實施稅改步伐不會太大
在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明確了分步實施稅收制度改革的原則和內容。因此,這次的稅制改革與1994年不同,改革方案不是一刀切式的全面推廣,而是漸進式的分步實施。
“考慮到提高消費稅可能對消費市場造成的一定抑制作用,消費稅的調整可能只是對以往的一些成熟設想的實現,而且很可能會采取分步實施的方式,步伐不會太快。”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
豪宅、名車消費稅如果出臺將會對市場有多大的影響?“舍得出錢購置豪宅的人,對于增加的稅不會特別敏感。再比如對價格為600萬的一輛賓利車,增加10萬元的稅,對于有能力買車的人的消費行為影響不會很大。因此對市場的影響也比較小。”岳樹民說。
我國目前的消費稅征稅項目是11種,屬于有限型消費稅。而目前國際上大多數國家都選擇了中間型消費稅。中間型消費稅是以法國等歐洲國家為代表,主要課征對象大多是廣泛的消費品、奢侈品及某些勞務;而美國則是有限型消費稅,只對少數一些商品課征消費稅;日本采用的是延伸型消費稅,將征稅范圍普遍擴大。
岳樹民認為,在科目、稅率等方面對消費稅進行調整,對解決日益加大的收入差距問題、平衡社會各階層利益,以及實現和諧社會的目標都具有積極和決定性作用。
盡管各國消費稅征收項目雖然多少不一,但多數國家都把非必需品、奢侈品、嗜好品、高檔消費品等課稅后不會影響普通民眾生活的消費品列入征收范圍。消費稅是一種良稅,它是通過區別消費方式來征稅的,對人們必需品的消費不會造成影響。
稅制改革有增有減
消費稅呈增稅趨勢
在2004年徐徐拉開帷幕的稅制改革,被不少專家看作是今年的一大看點。繼內外資企業稅制合并和個人所得稅改革引發爭論后,作為我國的一大稅種的消費稅,而且它直接涉及納稅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其改革走勢自然引起了廣泛關注和猜測。
2004年我國稅收在總收入和增收額雙雙取得歷史性突破。2004年全國其入庫稅款25718億元(不含關稅和農業稅),比上年增長25.7%,增收5256億元。這一增收數額之高,是近些年來所沒有的,相當于1994年全年的財政收入。
而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我國的稅收收入保持了較快的增長速度,年均增收1400多億元,并呈加速之勢。
稅收增收在去年出現歷史性突破的5256億元,是否是增加消費稅的時機呢?
“減稅是我國稅制改革中的關鍵。自十六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的稅制改革的主要趨勢是減稅,提出要減輕企業的負擔,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比如:企業的增值稅轉型;減免農業稅;降低個人所得稅。”岳樹民說。
我國的稅制改革是‘有增有減’的結構性調整。所謂結構性調整,簡單理解就是在保持稅收總量不變的前提下,調整不同稅種的收入構成,即不同稅種有增有減。盡管連續兩年增收,但是今年的財政赤字仍然達到了3000億元。因此稅目的擴大將是消費稅調整的特點。
對于消費稅的稅目與稅率的調整,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馬海濤教授認為,從目前我國的國情來看,消費稅法的征稅項目可以增加到20至30個消費稅目,由有限型過渡到中間型。消費稅收入比重從現在的占流轉稅收入的13%增加到20%左右。不過在進一步擴大消費稅征稅范圍的同時,也應適量調減現行的部分稅目稅率,比如可以適當降低摩托車、化妝品、啤酒等商品的消費稅率。(來源:經濟參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