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黑者自述:
我下崗后到多個手機售后服務部打工,做維修技師。之所以講述手機維修的種種黑幕,是因為覺得這行當的一些人太黑了。找借口不提供備用機
手機“三包”規定,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免費提供備用機。可維修商總是想方
設法不提供備用機,你來維修時,維修商先說維修只需6天,維修超過7天時,倘若你強烈要求備用機,維修員不是說“手機用完了”,就是給你一個有病的備用機,讓你有苦難言。挖空心思不換新機
手機如問題嚴重、符合換機條件,本應免費換機,維修商會“雞蛋里面挑骨頭”,查找顧客“人為原因”。
在“三包”期內維修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手機,也應換新機。
一些不良維修商就千方百計減少維修次數,修好后找借口說你“使用不當”,據此不出具維修單。有時說手機需清洗,只寫上“清洗”二字,不算維修。有時欺騙你說手機需升級,維修單只寫上“軟件升級”四字,不算維修次數。牢記幾個關鍵時間
7日內,出現無法開機、按鍵失效等,可退錢。
8日至15日內,可換貨,銷售者應免費換機。
1年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憑修理記錄,免費換機。
7日內修不好的,應免費提供備用機。
30日未修好的,免費換機。
未提供配件,超過60日未修好的,換新機。
符合換機條件,消費者不愿換同型號手機者,銷售者應退錢,但每日按0.5%收折舊費。
(記者 馬輝)(來源: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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