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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沒到期房東偷賣房 法院判租客優先購房權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4日 11:16 武漢晚報

  本報訊 (記者王兵 通訊員馮明) 昨日,武昌區法院下達判決書,確認承租戶李先生擁有優先購房權。

  李先生承租一造紙廠位于武昌區得勝橋的門面房,從事影樓生意,約定租賃期至2004年5月。可未到期時,一人持售房合同找上門來,并稱紙廠已經將房子賣給了他。李先生得知紙廠售房時間是2003年2月,價格為19萬元。

  一怒之下,李將紙廠告上法庭。昨日,武昌區法院一審判決:李先生若在判決生效后一個月內交付19萬元購房款,該門面房就歸其所有。若逾期不交,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來源: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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