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譴責格林柯爾2001年違規關聯交易,郎咸平對此不發表評論
本報訊(記者趙燕平)1月11日,香港聯交所發出公告,公開譴責格林柯爾科技公司及包括主席顧雛軍、首席執行官兼總裁胡曉輝在內的6名執行董事。理由是該公司與天津格林柯爾工廠2001年的違規關聯交易。而此次譴責內容與去年香港學者郎咸平質疑格林柯爾的內容十分相似,而郎咸平表示對此事不加評論。
聯交所公告指出:2001年,創業板上市公司格林柯爾科技向天津格林柯爾工廠預付了2.3億元人民幣購買制冷劑的貨款,而天津工廠在雙方交易協議規定的45天付款期限內并沒有交貨,公司在2002年3月22日才通知聯交所此事,也沒有對股東進行信息披露,也并沒有事先取得股東的批準。由于交易中的有關行為已經超出了聯交所授予的在關聯交易上的豁免條件,違反了創業板上市規則。
郎咸平去年公開撰文質疑顧雛軍以及格林柯爾系,而質疑的內容涉及到了關聯交易。
郎咸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格林柯爾自己能表達的觀點都已經表達完了。他向記者表示,自己是個學者,任務是研究,用數據說話。在去年發表了一系列觀點后,自己目前暫時沒有新的觀點發表。
郎咸平同時表示,自己僅在學術范圍內討論格林柯爾,不便評論此次事件本身以及顧雛軍個人。
格林柯爾方面對此沒有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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