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外商零售企業不準開新店
并不能與國內企業進行合資,直至整頓合格,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將加強
本報訊(記者趙謹)由于零售業開放前,外企大量違規進入,零售業開放后,對零售市場的監管問題立即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在昨天舉行的以“創造共贏”為主題的中外零售
企業高層對話會議上,商務部部長助理黃海明確表示,零售業開放前,在中國市場進行違規操作并且整改沒有被通過的外商零售企業,今后在國內市場的發展一定會受到影響:不能與國內企業進行合資,也不能再開新店,一直到整頓合格為止。
他說,在零售業“后WTO時代”,中國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加強對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的管理。
黃海同時介紹,中國的零售企業不但經受住了開放的沖擊,而且在競爭中也得到了發展、壯大。截止到2004年10月底,商業領域累計外商投資達到了8.4億美元,營業面積600萬平方米,一共批準了108個分銷領域的公司,各種分店是3361個。投資商業企業在中國市場上的份額大致在3%至4%,所以無論從投資額還是從市場份額來看,對國內企業沒有造成太大的沖擊。
他表示,政府今后將鼓勵國內的零售企業拓展農村市場,加快連鎖擴張的速度,鼓勵企業多往餐飲服務等領域發展。政府還提出了“十百千萬”工程,扶持10幾個大型流通企業,發展100多個批發市場,開出1000多家綜合超市,設立1萬多家便利、便民店。
記者了解到,中國零售市場開放后,盡管取消了對外商投資零售企業的數量、地區和主權限制,但是外商的進入仍然實行審批制度。
黃海表示,現在的審批和以往的審批要有很大的區別,就是依照行政許可法進行審批。通過這種必要的審批輔之以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重點還是引導外商投資向中國目前零售業比較薄弱的地方去發展。據悉,商業管理方面的條例———《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已經上報國務院法制辦,今后商務部將把《城市商業網點規劃》作為控制中國零售企業發展,包括外商投資零售企業發展一個重要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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