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個人破產免還債務 美國消費者最新時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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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9日 13:16 第一財經日報 | |||||||||
經過長達6年的抗爭之后,摩根大通和匯豐控股等信用卡發行機構最終可能會贏得這場戰役——美國國會將通過立法限制消費者為了避免償還債務而胡亂申請個人破產。 他們希望美國國會對破產法的修改最主要是在于,在消費者申請個人破產時,必須先通過經濟情況調查。如果申請人未能通過調查,就不可以申請破產保護令第7章,即不可以把債務取消。申請人只可以申請破產保護令第13章,即需要償還部分債務,但同時可以保留資
美國國內最近破產成風,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以后,美國人消費習慣改變,開始大幅舉債。 截至2003年9月30日的財政年度內,美國個人破產達到了一個創紀錄的高度,全美個人破產登記總數為163萬起。而這個數字在1999年僅為80萬。破產案的大幅上升令相關行業熱度急升。早在2003年1月1日,美國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威廉.倫奎斯特就曾指出,由于近來美國公司破產數量增多,負責審理破產案的法官供不應求。倫奎斯特指出:“現在的法官平均每人負責4777件案子,而1992年時才2998件。” 對于引起個人破產劇增的原因,專家們持不同的看法。馬里蘭大學經濟學教授勞倫斯.奧薩貝爾認為,經濟下滑是個人債務負擔增加的主因。但是喬治.梅森大學法學院教授多德.茨維基指出,問題不在于經濟而在于法律本身。根據現行個人破產法如果申請破產對自己比較有利。享受豁免的這部分個人資產往往比較大,或者申請破產者沒有什么資產,結果是債權人什么也得不到。所以大多數人都選擇使用第七條的保護。在過去一年的150萬個人破產案子中,有100萬人選擇了第七條。 破產可以理解為資不抵債,原因往往很多。如果經濟不景氣被理解是天災,那么不善理財,揮霍無度就是人禍。曾經的世界拳王邁克.泰森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泰森從打拳生涯賺取了3億美元收入,卻于去年8月向曼哈頓法院申請破產。曾經轟動一時的香港明星鐘鎮濤由于炒樓無法償清高達2.5億港元的債務,而被法院宣告個人破產,其結果之一就是,鐘鎮濤被限制進入高消費場所、限制出國等,而銀行卻背下了所有損失。但是這樣還是遠遠不夠的。這只是限制了人禍的繼續擴大,并沒有限制人禍的開始發生。 由于有了破產法的保護,欠債的往往理直氣壯!按蟛涣耍飘a,十八年后又是一條好漢!鼻返枚嗔,還不用等十八年了。而銀行或信用卡公司碰到這種人的時候卻只能自認倒霉。根據成員包括摩根大通和匯豐控股在內的破產聯盟(BankruptcyCoalition)的數據顯示,這些破產個案使他們每年損失400億美元。 在美國這樣信用發達的國家,這樣的結果可能也是一種必然。但個人破產法并不是一種“制裁法”,當然更不是“救濟法”。它的目的無非是兩個:一是使債務人可以拋開過去煩惱的經濟包袱,重新開始其嶄新的生活;二是使債權人可以較公平地獲得清償。當天災人禍發生的時候,它是一種后備的力量,而不能成為一種依賴。 人性本善還是本惡呢?至少依賴會很快成為習慣。也許開始世上本沒有破產法,但破的人多了也就成了習慣。好習慣3年,壞習慣3天,破產可以讓自己減輕負擔,何樂而不為呢?美國的經濟是以信用經濟為主,如果個人破產法不完善,對市場的發展也有一定的影響。一個非理性消費的人一定愿意在需要償債的時候變得十分理性。這無疑給了摩根大通和匯豐控股這樣的大規模信用卡機構很大的痛。 美國國會在過去三年中,三次通過破產法修改的議案,但由于政治原因,總統都予以否決。修改有關法律提高個人責任感是方向,但會不會使得非正式破產的數量大量增加,對國家了解和控制個人破產狀況增加更大的困難? 或許美國總統曾經認為他們不該放棄破產法對創業者的激勵,但這是一把雙刃劍,破產聯盟把劍的一邊磨鈍了,不知當創業者數目減少時國會又將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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