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鋁、銅及鎳產品明年起同時將被加征2%-10%出口關稅
本報訊 (記者陳光)
記者昨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了關于取消電解鋁、鐵合金等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決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電解鋁、鐵合金及磷、炭化鈣產品的
出口退(免)稅政策,總共涉及17個品種。
此外,有媒體報道稱,除取消出口退稅外,部分鋁、銅及鎳產品還將從明年1月1日起被征收出口關稅。未經加工的鋁產品稅額為5%,鎳出口稅額2%,精煉銅為5%,廢鋁、廢銅和粗銅出口則將被征收10%的關稅。
昨日,本報記者曾致電國家稅務總局進行求證,相關人士并沒有否認這一說法。
有分析認為,今年我國原鋁產量將增至660萬噸,同比增長約20%,明年將再增長9%,增至720萬噸。由于國內市場電力供給非常緊缺,而電解鋁行業屬于高耗能行業,因而限制該行業盲目發展將為其他行業帶來利好。
同時,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因我國每年出口的鋁產品數量不多,停止出口退稅及開征出口關銳對我國鋁行業的影響并不大。在中國鋁業的利潤構成中,出口的比例非常少,只有1萬噸電解鋁銷往外國。
有關報道稱,財政部上周末已向海關總署發出通知,要求其明年起對有關產品執行新的稅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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