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深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日前頒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業務辦理規則》。該規則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必須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由上證所、深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集中統一辦理,嚴禁進行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活動。在目前股市低迷的時刻,這一消息引發了業內人士的廣泛關注。
避免轉讓暗箱操作總體評價積極
東方高圣并購分析師呂愛兵表示,新《規則》的出臺主要為了避免非流通股轉讓的暗箱操作。希望通過公開詢價、信息披露的方式,發現非流通股的真實交易價格。
他認為,《規定》出臺肯定會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
呂愛兵指出,《規則》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達到公開詢價的預期目的。不能拿上市公司IPO所界定的公開詢價,來衡量非流通股轉讓的公開詢價。因為非流通股的轉讓,不是像當初上市公司IPO那樣,要面對成千上萬的投資者。非流通股轉讓數額一般比較大,同時在資金和交易資格方面天然地對受讓對象進行了一定界定。因此,它的交易對象一般都比較少。在轉讓信息公開披露之后,出讓方和受讓方之間本身可以做直接交流。
所以,一般能夠取得對價格進行合理定位的效果。
對于此次《規則》的出臺,呂愛兵總體上給予了積極評價:這將使非流通股加速進行有效的流通,增加有興趣的投資者的參與機會。
對于非流通股東來說,其持有股份的價值也會進一步得到更為合理的發現。對于整個市場發展來說,這樣做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呂愛兵同時表示,隨著對這一消息的消化理解,投資者對它的認識將逐步趨于統一。應該說,此舉有助于保護投資者權益,規范股票市場,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屬于長期性的利好舉措。
轉讓信息不含價格市場預期落空
記者注意到,此前市場盛傳“有關部門達成共識,非流通股協議轉讓時將會拿出一定比例,以略高于協議轉讓價的價格向流通股股東配售”。而關于這一點,《規則》中未做相關規定。《規則》明確指出,“股份轉讓雙方可通過公開股份轉讓信息方式達成非流通股股份轉讓協議,也可通過非公開方式達成協議”,并且規定“向社會公開的股份轉讓信息內容不得包括出讓股份的價格條件”。
對此,中國證監會有關官員稱,作出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避免投資者將協議轉讓的市場化,誤讀為非流通股的變相流通。江蘇天鼎分析師秦洪認為,最近一連串的政策出臺,并沒有對大盤帶來積極的影響,市場依然持續低迷。“全流通”過渡預期的落空,也是大盤昨日繼續下跌的一個重要原因。
東方高圣并購分析師呂愛兵對此指出,市場前期流傳的說法其實是對全流通的期望。他認為,市場雖然對全流通有所預期,但是事實上管理層不太可能采用一個過渡性的方案,實現對全流通的突破。
本報記者黃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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