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小肥羊身陷商標之爭
本報訊 (記者危劍俠)
剛剛獲得“馳名商標”榮譽的、在全國已做到餐飲連鎖第二的內蒙古小肥羊餐飲有限公司,因為注冊商標未定,再次遭遇尷尬,被同行要求收回其馳名商標的認定。這讓這起5年
未決的商標案變得更加糾纏不清。
11月12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認定:內蒙古小肥羊餐飲有限公司“小肥羊LITTLESHEEP及圖”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12月3日,河北匯特小肥羊餐飲連鎖公司、陜西小肥羊實業有限公司、南京牧人小肥羊餐飲有限公司、廊坊市草原小肥羊有限公司等4家餐飲企業向國家工商總局遞交“行政復議申請書”,要求撤銷該認定。
昨日,內蒙古小肥羊餐飲有限公司副總裁張占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小肥羊已達600多家,2003年營業額已達35.3億元。據張占海介紹,內蒙古小肥羊1999年成立時,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但因外省提出小肥羊為通用名稱,至今商標仍處于復審階段。而全國除內蒙古小肥羊外,打小肥羊旗號的餐飲店還有100多家,這給內蒙古小肥羊維權造成了很大阻力。
提起行政復議的4家小肥羊企業認為,該認定嚴重損害了全國廣大小肥羊經營企業知識產權的財產權益,是一個不當的認定。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有關人士表示,“小肥羊”屬于此次認定的62家馳名商標之一。馳名商標名單的公布,對查處侵犯馳名商標權益案件和對保護相關產品及產業都有一定益處,認定“小肥羊”為馳名商標并沒有什么不妥,完全是按照法律程序來進行的,“小肥羊”商標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報料線索一經采納,獎金至少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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