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適用法律不當、損失不存在因果關系
本報訊
因虛假陳述被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負民事賠償責任,接到判決后,大慶聯誼(600065)對92份一審判決提出上訴,進入二審程序。
目前此案尚未通知何日宣判。
大慶聯誼日前表示,公司的虛假陳述侵權行為與投資者的損失沒有因果關系;對公司的判決不應適用《證券法》,而應適用最高法院針對虛假陳述作出的三個司法解釋,申請撤銷對(97)年報的一審判決。報料線索一經采納,獎金至少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