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7月18日訊(記者 夏似飛 王志紅 通訊員 鄧廣雁)我省礦業權公開拍賣的重大改革,得到國土資源部的充分肯定。隨著一陣陣清脆的槌聲,一個個依附在國有大樹上的“蠹蟲”被擊落;我省礦業權實現的效益也大增。
我省礦產資源豐富。然而,對礦業權(包括探礦權和采礦權)的處置,沿襲的一直是無償劃撥。由于無償配置資源的方式透明度不高,往往成為權力尋租、腐敗現象的溫床,且造
成國有資源性資產嚴重流失。據有關專家測算,我省礦產資源潛在價值大約在1.2萬億元,如果按100年開采、礦業權收益率10%的標準計算,每年國家可實現效益12億元。而以前,我省礦業權主要靠收取礦產資源補償費來實現,每年的實際收益僅在600萬元到1500萬元之間。從2003年開始,省國土資源廳在試點的基礎上,對新設定的采礦權(除探礦權人申請采礦權等特殊情況外)不再搞行政授予,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對原有無償授予的采礦權在辦理延續、轉讓變更登記時,經重新核定資源儲量、評估價款后也一律實行有償處置;同時,對探礦權也作了相應的規定。
在拍賣過程中,紀檢監察部門及時跟蹤,實施陽光工程,有效防止了一些“蠹蟲”慷國家之慨而肥己。祁東鐵礦采礦權2004年11月28日進行公開拍賣,全國20多家客商競相報價,底價7000萬元,結果拍到3.47億元。如果按以前的行政授予,其溢價部分相當于一下子“培養”出20多個千萬富翁,而國家卻要蒙受巨大損失。去年某縣以招商引資為由,采取行政審批方式授予某電解錳廠一個錳礦的開采權。接到舉報后,省國土資源廳立案進行了查處,并依法將該礦采礦權拍賣,140萬元起價,最后以1190萬元成交。
(責編:劉金蘭 作者:記者 夏似飛 王志紅 通訊員 鄧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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