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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北京訊 (特派記者 尹輝 陳志龍 陳紅艷 張瀟 陳琦鈿 實習(xí)生 高艷) 每年兩會都會有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建議,昨日,全國政協(xié)委員、國家開發(fā)銀行原副行長劉克崮表示,單純提高征收起點沒有意義,而應(yīng)徹底改革征收個稅的稅制,建議以家庭為單位征收所得稅。
劉克崮說,大家都在呼吁調(diào)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減輕低收入者的負擔(dān),但提高個稅起征點,不僅幫不到窮人,反而幫了富人。
他解釋說,如果全體納稅人的起征點都從2000元提高到2500元,應(yīng)納稅所得額減少了500元,那么,原來不需要交稅的低收入者還是不需交稅;按5%稅率交稅的中等收入者,將少交25元;按45%稅率納稅的高收入者,則將少交225元。他將其總結(jié)為:高收入者得大益,中等收入者得小益,低收入者不得益。
劉克崮認為,問題實際上是出在個人所得稅稅制本身,太過簡單和單向。他建議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征收,從分類征收轉(zhuǎn)變?yōu)榫C合征收,一是成員綜合,二是收入綜合,三是基本生活費綜合。綜合為主,分類為輔。”不過,他同時表示,今年個稅總改革還不到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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