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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報訊 今后,養老保險也許可以抵扣個稅了。日前,保監會在天津濱海新區啟動試點,企業為職工購買補充養老保險的費用支出在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8%以內的部分,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個人購買補充養老保險的費用支出在個人工資薪金收入30%以內的部分,可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有關專家指出,補充養老保險稅收優惠試點成功后有望在北京等全國城市普及。
有關專家認為,個人、企業稅收雙優惠將進一步加大企業為員工強制儲蓄的力度。按照此次試點規定,對于每一名被保險人,保險期間可以區分為積累期和領取期。在積累期內,如果被保險人死亡,可以領取屬于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領取期應當從被保險人達到勞動部門規定的退休年齡開始,這實際上就做到了養老保險的專款專用,只有在男滿60歲、女滿55歲時可以領取。 (北晚)
算賬
投保越多受益就越大
補充養老保險的個人交費部分可在個人工資薪金收入30%以內的部分,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以個人繳費部分優惠為例,按照30%計算:如果某人月稅前收入1萬元,那么投保補充養老保險時,每月最多有3000元可在稅前扣除。在未買補充養老保險前,每月應納稅(10000-2000)×20%-375=1225元,假若該人每月繳納3000元保費,則每月只需納稅(10000-2000-3000)×15%-125=625元,相當于每月節稅1225-625=600元,一年可節稅7200元。
專家分析,收入越高可投保的比例越大,投保越多受益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