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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股權激勵被疑避稅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6日 05:27 荊楚網-楚天都市報
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 萬科6月3日發布的10億元第三期股權激勵安排,是否存在避稅操作可能?對此疑問,萬科執行副總裁肖莉接受本報采訪時稱:“激勵安排,與股東同進退,信托方式不能避稅。” 6月3日,萬科公告稱,將10億元的獎勵基金在二級市場購買萬科A股股票。按照激勵計劃的分配份額,參考6月3日的股價,王石身價已過兩億,總經理郁亮則過1.3億。 由于萬科采用信托的方式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引發了有關人士對此操作是否存在避稅的疑問。對于信托方式存在避稅的可能,肖莉堅稱:“萬科的股權激勵屬于激勵對象的個人所得,因此,即使是通過信托的方式買入,依然必須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存在通過信托方式就可以合理避稅的可能性。” 事實上,比之是否有避稅可能,更為關鍵的是萬科股價走勢,按照行權條件,如果下一個年度的股價,達不到上一年度的水準,持投者不能行權。 按照股權行權約定:“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向后復權年均價為22.41元/股,所以,對于2007年的激勵股票來說,必須在滿足業績條件,同時2008年向后復權年均價超過這一價格時,管理層才可獲得激勵股票。”應當說,持股行權的“門檻”相當嚴格,管理層把自己與股東緊密捆綁之意,顯而易見。 對此肖莉補充道:“考慮到股價的系統性風險,相關權利可以延后一年獲得,當第三年的股價條件高于前兩年時,激勵對象可以推遲獲得激勵股票。”也就是說,當2009年股價超過2007年行權均價22.41元每股時,持投者可以兌現自己的權益。 (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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