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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超12萬如何報稅(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6:14 信息時報
財產(chǎn)租賃所得 一次取得跨年度所得視為年度所得 財產(chǎn)租賃所得的年所得,按照未減除法定費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修繕費用(每月不超過800元)和納稅人在出租財產(chǎn)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費(包括營業(yè)稅、城建稅、印花稅、房產(chǎn)稅、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等)的收入額計算。 對于納稅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財產(chǎn)租賃所得的,全部視為實際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對于共有房屋出租收入的,如租賃合同、協(xié)議有約定收入分配比例的,按約定分配比例劃分個人收入;如租賃合同協(xié)議沒有約定收入分配比例的,按“誰出租,誰得益,誰申報”的原則劃分個人收入。 財產(chǎn)租賃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收入額減除法定費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修繕費用(每月不超過800元)和納稅人在出租財產(chǎn)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費(包括營業(yè)稅、城建稅、印花稅、房產(chǎn)稅、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等)的余額。 法定費用扣除標準:每次收入減除有關稅費和維修費用的余額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1)每次(月)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準予扣除的有關稅費-修繕費用(800元為限)-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準予扣除的有關稅費-修繕費用(800元為限)〕×(1-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一般適用稅率為20%,但對個人出租居住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提供勞務過程中繳納的稅費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未減除法定費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納稅人在讓渡特許權使用權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費(包括營業(y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的收入額計算。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收入額減除納稅人在提供勞務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費(包括營業(y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和法定費用扣除標準之后的余額。 法定費用扣除標準:每次收入減除有關稅費的余額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允許扣除的有關稅費-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允許扣除的有關稅費)×(1-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不得從收入額中扣任何費用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得從收入額中扣除任何費用。其中,每次收入是指支付單位或個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個人所取得的收入。 對于股份制企業(yè)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fā)紅股),應以派發(fā)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適用稅率。 案例 2007年,國內(nèi)人員王某取得公司股權分紅(非上市公司)120000元,扣繳個人所得稅24000元;銀行儲蓄存款賬戶孳生利息收入1200元,扣繳個人所得稅172.5元;購買企業(yè)債券,取得利息收入1500元,扣繳個人所得稅300元。 年所得=公司分紅+儲蓄存款利息+企業(yè)債券利息=120000+1200+1500>12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120000+1200+1500=1227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120000×20%+(1200×8.5/12)×20%+(1200×3.5/12)×5%+1500×20%=2447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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