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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虧損不能沖抵其他所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03:40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昨日,成都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已經收到了國稅總局公布的新版 《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較之去年的申報表,今年最大的變化在于:新版表格在“財產轉讓所得”一項中,特別增加了“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兩個申報事項。由于今年股市房市火熱,這是否意味著報稅人數會大增?成都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稱,由于去年也有這兩個項目,只是未單列,所以不一定會大增。他同時表示,如果炒股虧損也不能沖抵其他所得,可在該申報項填零。 炒股虧損按“零”申報 由于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可能頻繁發生多次股票交易,要求其逐次記載股票轉讓所得,無疑將增大個人自行納稅申報難度。同時,考慮到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股票交易盈虧具有不確定性。所以個稅新辦法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股票轉讓所得與盈虧相抵后的結果為正數的,應統計在12萬元之內。當然,這部分收入僅僅只是申報而已并不需要納稅。 如果炒股虧損,是否可以沖抵其他收入?成都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考慮到一些納稅人的其他應稅所得項目已經超過12萬元,本身已屬于高收入群體,所以對其股票轉讓結果為負值的,為避免炒股的“負盈余”沖抵已超過12萬元的其他各項所得,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股票轉讓所得若為“負盈余”按“零”申報。 沒有轉讓就不用申報 該負責人還表示,股票收入申報只針對已經產生了實際利潤的部分。在2007年度,股民即使收益不少,但只要仍然持有,而不是轉讓獲益,就不用申報。不論股票還是房產,如果沒有轉讓行為,就不需報稅。 新版申報表的另一處修改是要求擁有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填報“經營單位納稅人識別號”和“經營單位納稅人名稱”。對此,相關專家分析認為,在今年進行的首次個稅納稅申報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一些企業主雖然很有財力,但將個人支出記在企業賬上,由企業報銷,個人直接領取的收入表面看起來卻達不到年收入12萬的申報標準。新版表格的這種變化可以使稅務機關加強對這部分人的監控。 公積金繳存超標須繳個稅 同時,國稅總局還對住房公積金有關的個人所得稅作出明確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是從個人收入中扣除的,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高于規定標準時,其超標準部分則要計征個稅。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城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繳存基數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同時,對高收入行業及個人繳存基數限制為“不超過當地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至3倍”,也就是說,如果個人和企業合計繳存比例超過24%的部分,也將繳納個稅。 記者江瑋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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