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個稅申報要填炒股賣房收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19:44 新聞晚報
明年起使用新版表格 個稅申報要填炒股、賣房收入 晚報訊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昨公布最新修訂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高收入者進行個稅申報時要明確填寫炒股和賣房的收入。 據了解,新版表格在財產轉讓所得一項中,特別增加了“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兩個申報事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表示,修改申報表是為了提高申報質量和數據的可采用度,相信不會增加申報人的負擔,稅務局也將對新表的填寫方法進行宣傳培訓。 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曾解釋說,對于股民來講,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后的正數為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為負數的,此項所得按“零”填寫。 另悉,新版申報表另一個修改是要求擁有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填報“經營單位納稅人識別號”和“經營單位納稅人名稱”。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