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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申報怎能義務多權利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10:53 《理財周刊》

  文本刊記者 江南

  關于年收入12萬元以上者進行個稅申報的報道,本刊已經是第三次進行了。沒辦法,一則此事關聯太大,牽涉眾生,對中國大部分人群的財富都有影響,二則此事進展也極迅速,計劃趕不上變化。

  只“收”不“退”忽視納稅人權利

  個稅申報制度肯定是所趨,但并非意味著沒有弊端,弊的主要之處在于過多考慮“納稅人義務”而忽視“納稅人權利”,只考慮“收”而不考慮“退”,重視細節而忽略整體。

  昨天我在MSN上問了問一位美國的朋友今年初填寫納稅申報表格時的感想,出乎意料的是他很歡快地回答說:“我今年很幸運,江,我填完了表格非但不用補交稅款,還獲得了800多美元的退稅,我用它給兒子買了一直想要的電單車”。

  美國老百姓也很討厭稅務官,以至于把他們和死神并列為人生兩大無奈,他們每年都要趕在4月15日之前把個稅申報表格填完。條條框框也很難填寫,但是這種難更多的不是難在如何計算自己的總收入,而是計算今年政府有些什么減稅計劃,稅則有幾條可以加以利用來避稅。美國政府也知道老百姓們都在想法避稅,但是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沒什么需要遮遮掩掩的,“稅務籌劃師”是很牛氣的高薪職業。

  而在我們都看到了中國國稅局印發的那張納稅申報表格上,我最遺憾的是在“抵扣稅額”一欄中所有的格子中,想來想去想不出可以填寫進去任何不是“0”的數字。如果現實永遠這樣,那么就永遠不會有人滿懷積極性地去填寫它。

  個稅改革不應只對收稅者有利

  這個世界上,有些國家或地區是高稅收高福利,比如像瑞典那樣收45%的綜合個稅,而失業者個個可以領取社會普遍工資的75%作為失業金。有些低稅收而福利并不低,比如香港,非但個稅率是全球最低之一,連買東西都是免稅。

  《福布斯》雜志2005年稅負指數評比中,中國名列第二。中國內地也和香港一樣收取著土地出讓金,據說還要開物業保有稅,全國人大、政協都數次呼吁要“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個稅”卻得不到響應。與此同時,我們的

養老金賬戶是空賬戶、撫恤救濟型社會福利靠彩票和募捐支撐、教育衛生系統收費之高有目共睹,全社會基尼系數超過0.4。

  年收入12萬申報個稅本身并非壞事,它是稅制改革的題中之義,即使對股民收財產轉讓所得稅也是合理合法,但是一場改革如果只改對收稅者有利的方面,而引導輿論忽略稅權的本意,那就是在用細節掩蓋主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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