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個人所得稅改革應更多關注民生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13:50 金時網·金融時報
程瑞華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制訂下發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辦法》規定,年所得12萬元人民幣以上、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的工資、薪金等,都應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顯然,稅務總局是想通過“自行申報”的手段訴諸制度的他律與納稅人的自律,把公民工資之外、以往通過部門征稅無法征得的應稅收入納入到稅收中,通過重點監控進一步發揮稅收的收入調節功能。稅務總局認為,此舉有利于培養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意識,強化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緩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但此《通知》發布以后,我們還是聽到了來自社會各方不同的聲音。 《通知》將個人轉讓房屋、財產租賃、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企業債券利息所得、股票轉讓所得等,均計入個人所得,雖然如股票所得不一定馬上開始計征,但計征目的非常明確。一位網友就此發表評論說,《辦法》對“股票轉讓所得”有與民爭利之嫌。一般說來,上市公司在分紅派息的過程中,已經代投資者一次性交納了20%所得稅。現在將資本利得計算在內一起申報,就存在著重復征稅的情況。同時,《通知》中說“以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后的正數為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為負數的,此項所得按‘零’填寫”。也就是說,股票交易只要有收益就需申報,卻無法對沖自己在股市的虧損。這違反了稅收的公平計征原則。另外,炒股所得不是一個人收入。一般是一個家庭集體財富,不應該算做一個人的收入。如果將炒股所得按一個人的收入計算納稅,就顯得非常不合理。而且,由于證券市場波動性較大,是賺是賠不好提前計算。因此申報炒股所得實際上缺乏可操作性。 其實,在這一問題上,有觀點認為,個人所得稅改革要更多關注民生。我們目前的情況是,稅收收入以遠高于經濟增長率和國民收入增長率的速度快速增長。統計顯示,2003年,我國GDP增長8.5%,全國稅收收入增長了20.3%;2004年,GDP增長9.5%,全國稅收收入增長25.7%;2005年,GDP增長9.9%,全國稅收收入增長20%。今年,財政收入即將突破3.9萬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幅度為33%左右。可是,在稅收和各種收費快速增加的同時,公共福利和公眾收入并未同步增長。居民可支配的收入增長幅度遠遠低于稅收的增長幅度。僅以北京為例,今年前11個月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18344元,同比增長13.6%。與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相比僅為3∶1左右。 一個好的稅制,應該是體現公平原則。納稅人之所以要納稅,從本質上講是因為納稅人需要政府為之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務;稅務機關征稅是為了籌措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務的財源;政府部門之所以有權力用稅是因為它要向社會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務。納稅人同時也是用稅人,如果讓納稅人能夠品嘗到稅收的“蛋糕”,納稅人就會意識到自己并不是單向納稅,而是用自己繳納的稅款購買了公共產品。這樣納稅人將會更加主動積極地創造財富,作為享受國家公共服務的一種義務和補償,既履行了依法納稅的義務,又與政府作了等價交換。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國家稅收收入就能隨之增多,公共產品也就越來越豐富,從而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與此同時,長期以來,我國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往往忽視對稅收成本的研究,致使稅收收入的有限增長,總是伴隨著稅收成本的巨額增加。有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國稅系統稅務人員研究生學歷以上僅占0.08%,大學文化程度占4%,大中專的占57%,高中以下的占38%。由于稅收征管人員素質跟不上,導致其效率低下,大大增加了納稅人的納稅成本。中國公司每年因納稅花費時間多達872個小時,而我國香港地區的公司只需要80個小時。 由于名義稅負太高,公民自覺納稅的熱情就會降低。稅收成本的增加則會大大降低稅收的使用效益。因此,一項好的稅收政策起到的是正面的激勵作用,有助于提升國民創業與消費的信心。稅收的本質和靈魂不僅在于“取之于民”,更在于“用之于民”。根據經濟學原理,當邊際稅率為0和100%時,政府都會一無所獲,因為當所有所得都被政府征收走時,沒有人會再從事生產,合理的稅率應當既能獲得財政收入,又能刺激生產,因而不宜過高,這也是西方國家上世紀70年代之后經常使用減稅政策的原因。因此最高稅率應該定在一個合適的位置才能讓逃稅動力大大降低,主動納稅的人也會增多。 對于稅務部門自身建設而言,“追求稅收效率最大化”是否也應該成為衡量稅收管理水平,深化稅制改革的重大課題之一? 其實,我們真應該換個角度看稅收。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