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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達12萬 須自行申報個稅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11:44 南方都市報
需填寫應納稅額、已繳稅額和應補稅額等,逾期不報可罰一萬 本報訊 從明年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昨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5種情形須向稅務機關進行自行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方面負責人表示,此舉有利于加強對高收入者收入的調節力度。對于已經依法納稅的高收入者來說,自行申報只是個形式,并未增加納稅人的負擔。 五類人要主動申報個稅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昨日發布消息和《辦法》詳細內容。《辦法》明確以下五種情形須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三,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等五類人受到影響。 這五類人要申報年所得額、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免稅額和應補(退)稅額等。其納稅申報方式,由單向的代扣代繳,變為代扣代繳和自行納稅申報相結合。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方面負責人表示,對于已經依法納稅的高收入者來說,自行申報只是個形式,并未增加納稅人的負擔。 申報目的主要是“教化和引導”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出臺《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有利于稅務機關加強稅源管理,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有利于培養納稅人的誠信納稅意識,明確納稅人的法律責任,提高稅法遵從度;有利于為下一步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混合稅制過渡創造條件、積累經驗。 對于新規,多位專家皆認為,目前要求高收入者個稅申報最主要還是“教化和引導的意義”。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楊鳳春對中國建立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表示歡迎。楊鳳春說,自行納稅申報在現代國家是很普通的做法,中國正在向現代法制國家轉軌的過程中,建立這個制度是一個進步。在納稅觀念還比較淡薄的中國一下子建立完整的申報制度還不容易。 曾參與了《辦法》起草的北大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表示,按照法律,公民有收入就要進行納稅申報,《辦法》規定了12萬元的強制申報起點,使稅務部門有一個查詢依據,“只要依法納稅,對納稅人沒有影響”。 新規細則 1何時申報個稅? 《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從2006年1月1日實施。也就是說,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辦理2006年度納稅申報的申報期,也是去年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按修訂后的稅法規定自行納稅申報的第一年。 2交過稅了還要報?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辦法》的規定,如果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所得超過12萬元,無論其平常取得各項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或者是否已向稅務機關進行了自行納稅申報,年度終了后,均應當按《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個人,是個人所得稅的重點納稅人。若不明確個人申報義務的話,就難以確定納稅人應繳未繳稅款的法律責任,從而影響稅法的執行力和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 3要申報哪些內容?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年度終了后的納稅申報時,一般只需填寫個人的相關基礎信息、各項所得的年所得額、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免稅額、應補(退)稅額。個人的相關基礎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照類型及號碼、職業、任職受雇單位、經常居住地、中國境內有效聯系地址及郵編、聯系電話,如果是外籍人員,除上述內容外,還需填報國籍、抵華日期等信息。 根據《辦法》的規定,納稅人可以采取多種靈活的方式辦理納稅申報,如可以在地稅機關的網站上進行申報,可以郵寄申報,也可以直接到地稅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方式申報。 4不按時申報會怎樣? 如果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即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這些行為屬于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對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另外,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5從兩處拿工錢去哪里報? 納稅人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于取得所得的次月七日內,選擇并固定在其中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申報時,應報送《個人所得稅月份申報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相關資料。 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應當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向中國境內戶籍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 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申報時,納稅人應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相關資料。 模擬賬目,看看哪些錢不算年所得 210900元-57900元=153000元 1全年收入 1.假設一年下來,你入袋了210900元。 年收入細目:工資收入144000元+企業債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2400元+國債利息10000元+保險賠款3500元+單位為個人繳付的“三費一金”28000元 2免稅額度 2.按《辦法》規定,可剔除掉57900元。 免稅細目:收入-個人按照規定繳納的“三費一金”14000元-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2400元-國債利息10000元-保險賠款3500元-單位為個人繳付的“三費一金”28000元 3年所得額 3.年所得額超過12萬,明年1-3月你得主動去申報。 哪些錢應算入年所得 “年所得”為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須在中國境內繳納個人所得稅的11項應稅所得之合: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未減除費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減除費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額。也就是與任職、受雇有關的各種所得(單位所發的工資單內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以及“三費一金”以后的余額。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是指應納稅所得額。即:實行查賬征收的,按照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計算;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按照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或按照其自行申報的年度應納稅經營額乘以應稅所得率計算。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比照上述方法計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按照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計算。即:按照承包經營、承租經營者實際取得的經營利潤,加上從承包、承租的企事業單位中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未減除法定費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額。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未減除法定費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繕費用(每月不超過800元)的收入額。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轉讓財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即應納稅所得額。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減除任何費用的收入額。 這些錢可以不算在內 在計算12萬元年所得時,對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免稅所得以及允許在稅前扣除的有關所得,可以不計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項: (一)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至第九項規定的免稅所得,即: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即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按照國務院規定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可以免稅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三)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簡稱“三費一金”)。 市民聲音 管死工薪族 管不住真有錢人 高收入者收入仍難監管 有市民認為,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辦法》只能管住工薪階層,而讓真正的高收入者逃離稅務部門的監控。“國家公布的數據顯示,個人所得稅收入基本上是靠工薪收入貢獻的,顯示大部分高收入人士的個稅沒有足額繳納。此次出臺的《辦法》也沒有改變真正高收入者偷稅漏稅的情況。這太不公平了。” 對此,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楊鳳春等稅務專家認為,想摸清高收入者的收入,本身就是一個難題,對一些非工資收入或資本收入,如演員走穴所得酬勞等,監控難度還是比較大的。由于收入的隱蔽性強,判定誰是高收入者時,肯定會有疏漏。 據了解,廣州市亦從2002年開始,要求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但是效果不理想。大部分的納稅人都沒有按規定執行。 業內人士表示,僅靠稅務一家,很難對所有高收入個人和行業進行監管。從制度設計來看,個人所得稅的全面扣繳依賴于企業對個人收入狀況的真實上報。而在實際操作中,企業或者個人對自身收入更傾向于隱瞞,實施操作的難度不小。 中央財大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稅收專家劉桓建議,加快建設納稅人編碼制度,讓身份證同時成為個人的稅務編碼卡。每個納稅人只有一個編碼,他從事各種活動的收入(如不動產獲得的收益、繼承遺產的收益、銀行利息收入、工資薪金收入等)都必須填寫該代碼。這些信息最終將從各部門(福利部門、銀行、海關、公司、企業雇主等處)匯集到稅務部門。這樣可有效地控制和審核個人的納稅申報。 年所得12萬元就算高收入? 不少受訪市民表示,年收入超過12萬,平均月收入過萬,就屬于高收入人群?這個標準對于廣州、深圳、上海、北京等城市而言,標準定得比較低。 “在廣州,月入過萬的人很多。而且在廣深等地月收入過萬,生活水平未必高。現在廣州的房子1平方米都要七八千,即使月收入過萬元,買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也要十多年。”IT業的劉小姐說。很多市民都表示,不但高收入的標準全國“一刀切”并不合理,而且高收入標準中沒有考慮到家庭人數不一負擔不一的問題。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表示,稅務總局設置年收入12萬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門檻是比較合適的。從國內目前工薪勞動者收入水平來看,12萬元是較高收入水平,與北京去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8346元比,達到了4倍多的水平,“高收入者的納稅義務就應該比其他人更大一些”。 北大法學院教授劉劍文曾參與了《辦法》的起草。“12萬元是國務院規定數字,稅務總局只是根據國務院的《條例》制定實施細則。”劉劍文說,在專家討論中,也有專家認為12萬元的申報標準在一些發達地區如上海廣州可能有點低,但他認為,綜合考慮到全國各地的收入水平12萬元還是一個合理的標準。 采寫:本報記者 羅斯丁 虞偉 商琦 實習生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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