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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可以這樣繳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19:41 上海金融報
薄志紅 提成分拿化整為零“漏稅” 事例:供職于某企業營銷部的小職員雷亞麗小姐,每月的工資收入主要有兩部分,一部分為底薪工資,這部分工資極低,每月只有固定的300元;而另一部分為獎勵工資,所謂的獎勵工資,就是看她能否與顧客簽下訂單。一旦簽下訂單,公司就會按比例給她提成,她的全部工資就會相應提高。 因此,為了多拿工資,她總是想方設法去接近客戶,和客戶交朋友。一次,她的一位久攻不下的新客戶因病住院,而親人正好又不在身邊,需要有人在醫院侍奉。她得到這一消息后,向單位說明原因,馬上請了假,在征得新客戶的同意后,在醫院整整侍奉了新客戶一星期,直到客戶的親人到了為止。通過自己的真誠舉動,在真心感召下,新客戶出院后,毫不猶豫就與她所在的公司簽下了交易額高達500萬元的一筆大單。因為是她的功勞,因此,她得到了來公司上班后最大的一筆業務提成1萬元,她心里樂開了花。但過后,當公司要給她發工資時,公司財務人員告訴她,她的這筆提成需要繳納1000元左右的稅金。 她辛辛苦苦拿來的錢,不希望就這樣被稅務部門“無故”拿走,便要求公司把她的這筆提成分成12份,按月發放,這樣一來,她每月工資都不會超過1600元,按規定,她連1分錢稅金也不需要繳納。 如此一來,她很輕巧地“漏了稅”。 高手指點:雷亞麗小姐提出的這個要求非常好,對公司來說,可以這樣來發放,而對稅務部門,也是允許這樣發放的。 因此,如果你也得到一筆大提成,可以借鑒她的“漏稅”策略。 選購保險“保障、分紅”避稅 事例:張艷玫女士和她先生每月的收入在8000元左右,她們平時用錢的地方不是很多,每個月大約3000元就夠用了,剩下的5000元,她多數都會存銀行,但存銀行還要交利息所得稅,他們夫妻兩人認為很劃不來。 張艷玫去年聽很多同事說,其實要想避稅,買分紅類保險最理想,既有保障,又有收入,而且收入不會扣稅。 于是,她把自己家到期的存款和她們每月工資的剩余部分,全部買了保險公司推出的一些好的分紅保險。 一年下來,比存款時的所得收入多拿了幾千元,而這幾千元,其實就是省下來的稅款。 高手指點:從1999年11月1日開始,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的20%就作為利息所得稅被征收。 但是,對于保險就不同了,目前沒有哪條稅法中規定,保險的收益也要扣稅,也就是說,無論是哪個險種,收益都不需要納稅。 因此,對于多數家庭,選擇合理的保險計劃。是個不錯的理財方法,既可得到所需的保障,又可合理避稅。 教育儲蓄“孩子品種”免稅 事例:林則雨先生的兒子雷雷前年順利考入了北京某重點中學,他和妻子在享受兒子金榜題名喜悅的同時,也為兒子以后上高中、大學的費用而犯起了愁,畢竟現在上高中、大學要花很多錢,怎么辦? 林則雨先生的朋友為他出了個好主意,現在銀行專門就有這么個儲蓄品種,最適合他這種情況,它就是免利息所得稅的教育儲蓄。 聽朋友這么一說,林則雨先生馬上轉憂為喜。隨后,便拿出2萬元到銀行,為兒子辦理了這個儲蓄品種,并且以兒子的名字存了個三年期的。 明年這筆教育儲蓄就要到期了。讓他高興的是,這筆教育儲蓄存款不僅可以解決兒子明年上高中的學費,而且利息所得還不用繳納所得稅呢。 高手指點:對于多數孩子即將上高中的家庭來說,參加教育儲蓄為孩子準備學費無疑是上策,因為這種儲蓄品種可以讓家長們享受到實惠———不扣利息所得稅,同樣是存定期存款,同樣的期限,就可多拿不少利息。 補公積金積累備用“偷稅” 事例:鄭玉成先生是一家大型廣告策劃公司的部門策劃經理,每月應發的工資加獎金一般都在15000元左右,而每月單位為他扣除代繳的公積金和養老保險后,剩下約有12000元,根據個人所得稅率,鄭玉成先生僅每月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有2000元左右。 這筆錢對他來說,每月都可以稱得上是一筆固定而數額不小的“損失”怎么才能少交一些個人所得稅呢?后來沒想到還真找到了“良方”。 鄭玉成先生只要向所在的策劃公司進行申請,每月多補繳些住房公積金,這樣一來,就能讓他做到合理“偷稅”。因為公積金里的錢不用交稅,而這部分錢還屬于他,只是先把錢投了進去,到買房需要時一次拿出來使用。 于是,他便向公司進行申請,多投了一些公積金。如此一來,自己一年就能省下4000多元“稅金”。 高手指點:鄭玉成先生利用住房公積金來進行“偷稅”,是非常合理,而且是不錯的選擇。 我國個人所得稅有關規定明確指出,每月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從稅前扣除的,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是不用納稅的。 同時,根據公積金管理辦法,職工是可以繳納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所以說,這種“偷稅”方法值得高薪者一“借”。 善舉捐贈奉獻愛心減稅 事例:去年,梁連悅先生獲得了15000元的獎勵報酬。在我國某省發生自然災害后,社會各界紛紛通過有關部門捐款捐物支援災區,他也加入了捐款的行列,拿出了2000元用于此次善舉活動。一位接受捐款的負責人把捐款收據遞到他手上時,告訴他說,捐款收據你一定要收好,你的這次愛心捐贈會讓你減免個人稅款。 當時他真有些將信將疑,但最后事實真是如此。在他的這筆獎勵報酬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他拿出了自己捐款的收據,稅務部門真的少收了他幾百元個人所得稅。 高手指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個人將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捐贈,其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計征時準予扣除。金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所以說,如果像梁連悅先生這種有愛心者,只要按上述規定捐了款,就能讓自己做到一舉兩得,既能免繳部分個人所得稅,又能奉獻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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