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n';
//判斷articleBody是否加載完畢
if(! GetObj("artibody")){
return;
}
article = '
\n'
+ GetObj("artibody").innerHTML;
if(article.indexOf(strAdBegin)!=-1){
str +=article.substr(0,article.indexOf(strAdBegin));
strTmp=article.substr(article.indexOf(strAdEnd)+strAdEnd.length, article.length);
}else{
strTmp=article
}
str +=strTmp
//str=str.replace(/>\r/g,">");
//str=str.replace(/>\n/g,">");
str += '\n 文章來源:'+window.location.href+'<\/div><\/div>\n';
str += '\n |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不支持Flash
|
|
|
直接收入或是間接收入 同一收入不會雙重征稅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9:07 中國經濟時報
《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在港簽署 據新華社香港8月21日電(記者白冰)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21日在此間簽署《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簡稱“新安排”),以保障同一項收入,不論是直接收入或是間接收入,均不會被雙重征稅。 “新安排”涵蓋個人和企業的直接收入(如營業利潤及個人勞務所得),以及間接收入(如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把1998年2月簽署的《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的安排》內容擴大。 香港居民投資內地企業收取的股息所征收的預提稅,最高稅率由目前的20%減至10%。如香港公司持有派發股息的內地公司至少25%股權的話,預提稅稅率上限更會由目前的10%減至5%; 香港居民和企業在內地賺取的利息所征收的預提稅,最高稅率由目前的20%及10%一律減至7%; 香港居民和企業在內地賺取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所征收的預提稅最高稅率,也由目前的20%及10%一律減至7%; 香港居民及企業轉讓內地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征稅權歸于香港。如有關收益不屬營業收入或不是源自香港,在香港無須繳稅。倘若被轉讓股份的內地公司的財產,主要由位于內地的不動產組成或所轉讓的股份相當于該內地公司至少25%股權,內地和香港均擁有征稅權,但通過抵免安排,不會出現雙重征稅的情況。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