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n';
//判斷articleBody是否加載完畢
if(! GetObj("artibody")){
return;
}
article = '
\n'
+ GetObj("artibody").innerHTML;
if(article.indexOf(strAdBegin)!=-1){
str +=article.substr(0,article.indexOf(strAdBegin));
strTmp=article.substr(article.indexOf(strAdEnd)+strAdEnd.length, article.length);
}else{
strTmp=article
}
str +=strTmp
//str=str.replace(/>\r/g,">");
//str=str.replace(/>\n/g,">");
str += '\n 文章來源:'+window.location.href+'<\/div><\/div>\n';
str += '\n |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
|
投資者保護基金獲免印花稅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5:31 深圳商報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相關通知 投資者保護基金獲免印花稅 深圳報業集團駐京記者宋華 【本報8月9日北京電】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周三在國稅局網站發布《關于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免征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業務涉及部分的印花稅。 《通知》稱:經國務院批準,現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護基金公司)及其管理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以下簡稱保護基金)的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一、對保護基金公司新設立的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二、對保護基金公司與中國人民銀行簽訂的再貸款合同、與證券公司行政清算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三、對保護基金公司接收被處置證券公司財產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征印花稅。四、對保護基金公司以保護基金自有財產和接收的受償資產與保險公司簽訂的財產保險合同,免征印花稅。五、對與保護基金公司簽訂上述應稅合同或產權轉移書據的其他當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稅。 據介紹,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不同印花稅對應的稅率也不同。 此次印花稅的優惠在業內人士預料之中。在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成立之初,曾有業界人士建議,返還印花稅、紅利稅并納入投資者保護基金。對于該項優惠政策,業內人士認為,這是對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實質性利好,有利于擴大基金規模,也真切體現出對投資者的保護。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