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獎金該歸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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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1日 14:34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劉勝和王林是好朋友,王林有每期買彩票的習慣。1月3日,王林出差在外,便托劉勝購買了兩張彩票,彩票號碼尾數分別為3935和3938。同日,劉妻蔡女士也購買了一張彩票,號碼尾數為2836。 1月5日,王林出差返回后,向劉勝索要自己的彩票,劉勝順手取出其妻購買的尾數為2836的彩票交給了王林。當時,蔡女士知道此事,并未提出異議,而且王林不知道此彩票是
1月7日彩票開獎,其中尾數為2836的彩票中了3000元獎金。次日一早蔡女士知道后找到王林,稱自己買的彩票被丈夫誤給了王林,要求和王換回尾數為2836的彩票。王林當即應允,找出該彩票給了蔡。此時,王林并不知道該彩票已中獎。 同日下午,和蔡在同一公司工作的王林妹妹告訴王林,蔡要回的彩票中了大獎,王非常生氣,委托妹妹將此彩票要回。1月9日,當蔡女士在公司把彩票拿給同事看時,王妹從其手中搶回彩票,回家后交給了王林。次日,王林來到彩票中心領取了3000元獎金。蔡女士很氣憤:“我購買的彩票,王林搶回去,還兌了獎。這不是變相搶劫嗎?” 劉勝未經蔡女士同意,其處分2836號彩票的行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關律師稱,劉勝誤將彩票給王林,得到了妻子的默認,彩票的所有權已轉讓。后來蔡女士找到王林,告知彩票屬于自己購買,王林自愿換回,等于是把彩票的所有權和受益權還給了蔡女士。如果蔡女士能提供彩票確系自己購買的證據,以及后來彩票到王林手中是因為其妹搶奪,而非自愿,那么獎金應歸蔡女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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